【上交所從嚴治理信披違規及含糊其辭】昨日,上交所發布四項臨時公告格式指引,分別針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簽訂戰略框架協議、變更證券簡稱以及高送轉等四類近期市場高度關注的事項,強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四項指引中,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格式指引已沿用多年,本次主要是調整與增加了部分內容,其余三項公告格式指引則為全新制訂。
昨日,上交所發布四項臨時公告格式指引,分別針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簽訂戰略框架協議、變更證券簡稱以及高送轉等四類近期市場高度關注的事項,強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四項指引中,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格式指引已沿用多年,本次主要是調整與增加了部分內容,其余三項公告格式指引則為全新制訂。
據了解,上交所本次修訂新增上述四項公告格式指引,主要是考慮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現了一系列問題。不少公司的異常波動公告千篇一律,含糊其辭及針對性不強;有些公司在簽訂戰略框架協議、變更證券簡稱以及提議高送轉方案的過程中,相關披露內容涉嫌制造熱點與吸引市場眼球,對其影響夸大其辭,而對風險提示僅寥寥數語。
上交所指出,這些現象容易助長市場炒作氛圍,對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前段時間市場廣泛關注的“匹凸匹”更名就是典型個案。
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針對上市公司發布異常波動公告“內容泛化”等情況,本次新發布的公告格式指引,分類列出了公司日常經營是否出現重大變化、是否正在籌劃重組等重大事項、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信息等內容。除此之外,還特別要求公司不得披露“預計未來擬籌劃重大事項”等帶有明顯不確定性的信息。
上交所表示,對于受到市場追捧的“高送轉提議”,特別是少數股東在提議前后“有意”減持股份的情況,指引要求相關提議股東應明確投票意向,并對外披露本人前期買賣股票情況以及未來6個月是否有股票減持計劃等信息。在決策程序上,董事會應盡早審議高送轉議案,并征詢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意見,以穩定市場預期。
信息披露的風險揭示是否充分,對引導投資者理性作出投資決策和抑制市場跟風炒作有重要作用。上交所此次發布的公告格式指引,對于可能涉及“偽市值管理”行為的事項加大了風險揭示力度。
例如,有些公司更改證券簡稱時,有意將簡稱搭上網絡、金融、信息等熱門題材概念,但實際并未開展相關業務。上交所規定,上市公司應披露是否已從事相關業務、是否具有從業資質、是否有相關人才配備。其目的就是要求公司告訴投資者,證券簡稱是否“名符其實”。
再如,有不少上市公司主動披露戰略合作協議,其中有的投資金額巨大,并涉及行業熱門,但實際上可行條件并不充分。一些上市公司甚至以影響股價為目的,有選擇地披露這類協議。對此,格式指引要求公司重點提示協議履行條件、資金來源以及項目可行性等方面的風險因素,督促其審慎披露戰略合作對公司業務和經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