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由省級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部門實施的“不需中央政府投資、限額(規模)以下或不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審批”事項予以取消。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由省級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部門實施的“不需中央政府投資、限額(規模)以下或不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審批”事項予以取消。
據悉,國務院近日印發了《國務院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并對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提出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