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合肥市物價局舉辦新聞發布會,確定于11月10日召開市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式價格方案聽證會。
10月26日,合肥市物價局舉辦新聞發布會,確定于11月10日召開市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式價格方案聽證會。同時,公布了聽證方案要點和聽證會部分參加人員名單。在聽證方案要點中,建立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適當調整居民用氣價格方面擬定了兩套方案,分為三個檔次計費。另外,對低保家庭用戶、一戶多人口用戶、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都擬定了相關配套政策。
發布:
【兩套聽證方案】
方案一:第一階梯價格保持不變,仍為2.33元每立方米,用氣量為0—360立方米/戶表·年,有92.30%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二階梯價格為2.8元每立方米,用氣量360—720立方米/戶表·年,有97.50%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三階梯價格為3.5元每立方米,用氣量720立方米/戶表·年以上。
方案二:第一階梯價格為2.4元每立方米,用氣量是0-360立方米/戶表·年,有92.30%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二階梯價格為2.88元每立方米,用氣量360-1080立方米/戶表·年,有98.63%的用戶在此范圍內;第三階梯價格為3.6元每立方米,用氣量1080立方米/戶表·年以上。
階梯價格,按政策規定,一、二、三級階梯氣價按1:1.2:1.5的比例安排實施。按照方案一測算,92.3%居民用戶月用氣量在0-30立方米之間,不增加用氣支出。按照方案二測算,92.3%居民用戶月用氣量0-30立方米之間,戶均用氣量10.5立方米,戶均月增加支出0.735元。
【配套措施】
保障低收入群體利益方案
對市民政部門核定的本市低保戶群眾實行優惠,每月用氣15立方米以內(按15立方米)氣價仍按2.10元/立方米執行
人數較多家庭階梯量的確定
因家庭人口眾多(五口人及以上),每年可持戶口本到城市燃氣公司申報,經燃氣公司核實確認后,第一檔用戶用氣量基數每年增加60立方米。
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氣價
根據省物價局指導意見,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當地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平制定。
實行階梯價格收入
供氣企業實行階梯氣價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補償居民天然氣價格虧損和應急儲氣調峰設施的投入等。
【修改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為維護經營企業和用戶的合理利益,保障天然氣正常供應,促進燃氣經營行業的健康發展,本次聽證方案中,還根據價格動態調整的定價機制,修改和完善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方法。在國家和省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管道運輸價格之時,我市天然氣到戶銷售價格與天然氣綜合門站價格作同步、同向聯動調整。
此外,根據現行居民天然氣價格管理政策和規定,我市需要相應完善、逐步實現西氣東輸管網的居民天然氣價格統一標準,以保護居民用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