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游客出游要注意了,要仔細辨別你所參加的旅行團是“不合理低價團”,否則被旅行社強迫購物、被宰不說,還可能要被處理。
以后游客出游要注意了,要仔細辨別你所參加的旅行團是“不合理低價團”,否則被旅行社強迫購物、被宰不說,還可能要被處理。
10月25日,國家旅游局發布提示“游客參與‘不合理低價游’也將受到處理”。該提示一下成了輿論的焦點,很多網民對“游客受處理”表達不解,認為游客在出游過程中被宰,本身就是受害者,還要對他們進行處罰,這說不過去,真正應該受處罰的是推出“不合理低價團”的旅行社。而法律專家和旅游專家昨天也表示,游客參加低價團受處罰,不合理也難執行。
10月25日,國家旅游局發布提示稱,游客要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不合理低價游”是經營者利用游客貪圖便宜的心理,低價攬客,而后通過欺騙、強制游客購物等手段非法獲利。國家旅游局指出,游客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獲,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將受到處理,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關的處理辦法。
業內:禁令不影響正規旅行社
“正規的旅行社要是光靠低價游,早就關門了,搞低價團或零價團的都是一些小的旅行社。”南湖國旅一位負責國內游的梁經理表示,并不擔心國家旅游局出臺這樣的政策對旅行社的生意產生影響。
梁經理表示,從趨勢上來看,無論是國內游還是國際游,都主要靠提高游客的旅游體驗和深度游來贏得游客,很少靠購物來爭取顧客。并且,早從幾年前開始,國家就禁止旅行社在旅行中強制購物,禁止強制設置購物點和導游拿回扣。基本上正規的旅行社都把“零價團”或低價團清理掉了,基本上都不會強制游客購物。“現在對強制購物查得很嚴,一旦被查處,要被罰幾萬元,得到的好處根本抵不上罰款。”她表示,國家旅游局禁止“不合理低價游”對旅行社來說也是一種保護,而非束縛,對于這個規定,他們表示歡迎。“可以說,現在九成旅行社都不靠低價團盈利了。真正靠這個來維持生存的是一些小旅行社和黑旅行社。”
吐槽:買了霉米罰買米人?
連日來進行的一場“不合理低價團誰該負責”的網絡調查中,97%的網友認為賣方應該負責,3%的網友認為游客應該負責。多數網友表示,不能理解國家旅游局的這一規定。
市民王小姐昨天表示,游客參加低價團也要受罰是沒有道理的。比方說,廣州到云南的4天團,旺季的時候可能4000元,淡季的時候可能只要1500元,如果有旅行社推出1500元的團,游客就很難辨別這究竟是不是價格不合理。如果游客抱著撿便宜的心理參加低價團,利益受損還被罰款,豈不是很冤?
網友趙先生表示,游客參與“不合理低價游”要受罰,這就好比到市場買大米,有5元一斤的,也有5角一斤的。顧客買了5角一斤的,回家一看發霉了,回來投訴,卻被管理者告知,“由于你買不合理低價大米,罰款5元。”多少錢才算不合理低價游,游客怎能分辨?處理游客,宰客的旅行社就能減少嗎?
專家:沒理由懲罰受害者
不少法律專業人士表示,國家旅游局的這一規定既不合理,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廣東正×律師事務所周天勤律師表示,從主觀上看,沒有游客愿意簽訂假合同,因為這樣在出游過程中權益完全沒有保障,隨時可能利益受損。并且,游客參加旅行社組織的低價團,最終利益受損的是游客,游客是受害者,沒有理由對游客進行處理。并且,普通游客與旅行社故意簽署虛假合同極為罕見,而且游客主觀上如何判斷是不合理低價?即便是國家旅游局自身主導的各城市旅游線路指導價,在淡旺季之前也有全價與一折的區別,各大旅行社報價,很難成為游客判斷“價格是否合理”的標準。此外,這一規定也不具有可操作性。每年幾億名游客,誰來認定這些‘不合理低價’,每年幾億份旅游合同,難道一份一份來核實?
北京交通大學旅游發展與規劃研究中心主任王衍用也表示,“不合理低價游”是禍害之源,旅行社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是首先要被打板子的。行業管理者與執法部門則負有監管責任,理應對違規者予以重罰,肅清行業亂象,而非調轉槍頭,將槍口對準游客,這是本末倒置。“旅游部門要認清工作方向,管好自己行業內的事,而不是去管一些跟自己沒有關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