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去銀行存錢時,因為拿錯了存折,不小心將5萬元現金存進已故前夫的存折內。由于不知道前夫的賬號密碼,錢款無法再取出。多次與銀行交涉未果后,黃女士將銀行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返還5萬元。昌平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了此案。
黃女士去銀行存錢時,因為拿錯了存折,不小心將5萬元現金存進已故前夫的存折內。由于不知道前夫的賬號密碼,錢款無法再取出。多次與銀行交涉未果后,黃女士將銀行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返還5萬元。昌平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了此案。
黃女士與郭先生曾是夫妻關系,2014年4月,二人因感情不和離婚。今年6月,郭先生去世。隨后7月的一天,黃女士拿著5萬元現金到銀行準備存到自己的存折里。但因一時疏忽拿錯了存折,黃女士誤將這筆錢存到前夫郭先生的名下。因無法取得前夫銀行賬號的密碼,黃女士無法取款。與被告銀行交涉未果,黃女士只得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銀行返還她錯存的5萬元現金。
庭審中,黃女士表示,她和郭先生離婚不離家,郭先生還在家居住,存折也一直由她保管,直到對方去世。由于二人的存折從外面看起來一樣,且存款時無需輸入密碼,這才發生誤存的情況。存完錢后,黃女士拿著存折核對數額時才發現錯誤,她當即找到銀行協商,工作人員指出,她去公證處公證后,就可以取出這筆錢。而當黃女士找到公證處時,卻被告知這種情況無法公證,理由是這5萬元并非郭先生的生前財產,因此無法按照遺產繼承的手續公證。
庭審中,面對黃女士的起訴,銀行方面表示這件事情的發生完全是由于黃女士的錯誤,才導致錢款存入第三方名下,銀行方面沒有任何過錯,因此沒有返還存款的義務。由于雙方均拒絕調解,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