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晚間,華僑城(亞洲)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就全資附屬公司華昌擬收購西安長安國際中心一事,由于需要額外時間編制及確定通函內容,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以及延長寄發通函予股東的時間至11月18日或之前。
10月27日晚間,華僑城(亞洲)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就全資附屬公司華昌擬收購西安長安國際中心一事,由于需要額外時間編制及確定通函內容,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以及延長寄發通函予股東的時間至11月18日或之前。
香港聯交所亦已批準,上述豁免及延長寄發通函予股東之時間至11月18日或之前。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10月9日晚間,華僑城(亞洲)曾披露,全資附屬公司華昌擬以15.9億元收購西安長安國際中心。
當時公告顯示,華昌與長安控股訂立資產收購協議,擬向長安控股收購物業A,資產為位于西安南關正街88號長安國際中心二號樓A座、B座及D座若干樓層,總面積不超過約3.02萬平方米,最高代價為人民幣5.37億元。
同時,華昌與陜西長安、長安控股及西安豐盛訂立資產收購協議,擬收購物業B,資產位于西安南關正街88號長安國際中心二號樓C座、D座一層、三號樓及270個泊車位,總面積為約7.45平方米,最高代價為人民幣10.53億元。
華僑城亞洲當時表示,物業位于西安市中心,具備高級商業配套設施。而且收購事項將擴大華僑城亞洲的項目儲備及令公司收入來源多元化。
另悉,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華僑城亞洲實現經營收入約為人民幣19.96億元,較2014年同期增長約29.7%;歸屬于公司股東利潤約為1.05億元,較2014年同期上升約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