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將力推嚴格重點行業規劃環評審批,指導全國環保部門統一審批尺度,規范審批行為,特別是針對火電、公路等行業。
在日前環保部召開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區戰略環境評價項目啟動會暨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專家咨詢組成立會議上,環保部副部長潘岳表示,“十三五”期間規劃環評的落地面臨著巨大的困難,規劃環評意見難以形成剛性約束,也沒有形成追責的機制。因此,他表示,環保部將力推嚴格重點行業規劃環評審批,指導全國環保部門統一審批尺度,規范審批行為,特別是針對火電、公路等行業。
審批下放地方 “好心”能否“好報”
“當前能真正推動發展戰略和規劃不斷綠色化的重要手段,就是規劃環評。”潘岳表示,綠色化轉型是一項系統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地區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是否綠色。業內表示,目前很多地方的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城市規劃和產業規劃仍忙于粗放型地鋪攤子、上項目,就是因為規劃環評的權威性和“關卡”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作為環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環評是指將環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觀經濟決策鏈的前端,通過對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的分析,對各類重大開發、生產力布局、資源配置等提出更為合理的戰略安排的環評。這類環評會在政策法規制定之后,項目實施之前,對有關規劃的資源環境的可承載能力進行科學評價。規劃環評之所以重要,不僅因為該類環評能夠有效設定整個區域的環境容量,限定區域內的排污總量,更因為它會影響一個地方甚至全國未來的發展方向。
然而,隨著我國的環評審批權限不斷下放,規劃環評找回應有的角色定位將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挑戰。繼2013年下放了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后,今年3月,我國確定將火電站、熱電站、煉鐵煉鋼、有色冶煉、國家高速公路、汽車、大型主題公園等項目環評審批權下放至省級環保部門,下放力度之大堪稱歷史之最。越來越多的規劃、項目的環評可以直接由地方政府審批,這種“好心”能否換來“好報”,不少專家一直保持懷疑的態度。
審批不獨立尺度難統一
據知情人士透露,潘岳在上述會議上介紹,我國自2003年《環評法》實施以來,通過審批的113個煤炭礦區總體規劃中,有52個是在規劃環評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審批的。可見,理想豐滿但現實卻十分骨感。
有專家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各地在制定地方戰略、規劃過程中,仍然難免會被經濟目標絆住手腳,即使中央多次強調不以GDP論成敗,要重視環境效益,但發展當地經濟的巨大壓力有時仍會讓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選擇忽視環境承載力等。“而且由于地方規劃、戰略大多都是由地方政府牽頭制定的,在環評審批過程中,很難保證當地環保部門獨立行使權力、不受其他部門干預,影響審批的立場和結果。”上述專家表示,在此情況下,在制定涉及部分行業規劃時,各地方很難保證不向對當地經濟貢獻較大的行業傾斜,因而造成審批尺度存在差異的問題。
其實,此前環保部曾多次側面提到過有關各地環保部門審批尺度不一的問題,而本次,潘岳更直言全國環保部門審批尺度需要統一,審批行為需要規范,特別是針對火電、公路等行業。對此,環保部明確部署,目前正在全力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來推動《環評法》、《規劃環評條例》和《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條例》的修訂。今后將探索區域污染物行業排放總量管理試點,通過控制區域行業的總量來調控區域范圍內的開發規模和強度;嚴格重點行業審批。按行業制定審批原則。
規劃環評利劍即將出鞘
“實際上,環評尤其是規劃環評如果真正能夠實現規范審批,達到理想的監管效果,是完全可以成為一把‘利劍’的。”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環保部完成了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17個項目不予審批,涉及總投資1094.28億元。這意味著,上半年,環保部每接受6個左右環評項目審批,就會有1個項目不被通過。雖然環保部沒有同時公布這17個未被通過項目的具體名單,但有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舉例,這其中可能就包括曾經被環保部拒批的華潤電力、中電投等知名企業的新建項目。
有專家為北京商報記者舉例稱,比如目前一些區域國土開發過度,出現水資源嚴重短缺、土壤和水環境質量下降、突破環境承載力等問題;一些區域國土開發低效,仍然是外延式擴張,大拆大建、削山填湖,這些問題都需要以規劃環評為手段,從區域、流域宏觀層面,規范空間開發秩序,合理配置生產、生活與生態空間,建成經濟、人口與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此外,如果通過規劃環評,以區域限批、負面清單為手段,嚴格重點行業的環境準入,倒逼高污染企業、環保違規企業的淘汰退出,就能促進企業生產工藝升級、加快產品更新,推進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環保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