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近日對《中國保監會關于嚴格規范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明確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須審批。
中國保監會近日對《中國保監會關于嚴格規范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有關內容進行了修改,明確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須審批。
據了解,此次修改主要涉及5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可銷售產品范圍。新規定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除外,將無需審批和未經審批的非保險金融產品列入禁止銷售的范圍。二是進一步明確銷售人員資質要求。新規定明確,與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代理合同等的所有從事銷售活動的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前,必須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三是進一步強化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責任。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對其從業人員違反規定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行為,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當切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并加強教育、督查、糾正、懲處,確保其銷售行為依法合規。四是增加對互聯網渠道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的相關規定。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通過互聯網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應當符合相關規定,在借助第三方網絡平臺銷售時要實施有效的風險隔離。五是強調各保監局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的屬地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