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成都的王女士近日發現了一個新的投資平臺,投資標的是樓盤和汽車,她認為看起來還比較靠譜。不過令她擔心的是,“預期收益太高了,70%多,不知是真還是假。”
成都現“互聯網+特殊資產”投資平臺
來自成都的王女士近日發現了一個新的投資平臺,投資標的是樓盤和汽車,她認為看起來還比較靠譜。不過令她擔心的是,“預期收益太高了,70%多,不知是真還是假。”
記者在網上搜索到了王女士所說的這家“分金社”,并聯系到了分金社的負責人。據介紹,這是一家面向網絡投資者、以“互聯網+特殊資產”模式運營的互聯網金融平臺。
業內人士指出,分金社雖然是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但仍有大部分的業務流程在線下進行,并且在操作上很難進行標準化的詳盡信息披露,讓外界難免有道德風險方面的擔憂。因此,建議引入第三方的審計監督機制,或者沿用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常例,成立投資者監督委員會,對分金社的線下運作部分進行監督。
特殊資產處置互聯網化
記者在官網看到,分金社對自己的定義是“全國首家專注于金融不良資產等特殊資產快速變現與投資服務的互聯網金融企業”。
據分金社CEO唐偉介紹,所謂特殊資產,指的是由于特殊原因而被持有或需處置變現的實物資產,比如銀行等金融機構所持有的抵押品,如房屋、汽車、土地使用權等。這類資產原持有人無力贖回,而銀行等機構又需要進行處置變現。分金社利用互聯網渠道為個人投資者提供買入此類資產盈利的機會,投資者資金集合后,委托分金社從特殊資產持有人手中購入資產,分金社再負責面向零售市場進行變賣,從中賺取價差利潤,而投資者則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該利潤的分享。
看來,這與當前P2P公司的業務模式并不相同。“實際上就是大家通過互聯網眾籌方式買入這些特殊資產,然后我們進行包裝升值,再采用拆分零售或整體換讓等方式實現溢價變現,投資者收回本金獲取收益后就實現了投資退出。”唐偉表示。
所謂特殊資產則主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目前我們獲取不良資產的上游主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小貸擔保等準金融機構,現在商業銀行待處置的不良資產規模超過萬億元,市場空間很大。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國家級、省級不良資產處置機構經手的都是規模較為龐大的資產,民營機構則可以從小規模的不良資產處置中分一杯羹。”唐偉表示。
唐偉強調,不良資產并不等同于“質量不好的資產”,它是指因特殊原因而不能正常流通、價值被低估的資產,這類資產一般變現需求急迫、同時升值空間又較大。唐偉透露,目前分金社與多家銀行、擔保小貸公司、不良資產信息中介平臺、傳統不良資產從業機構、鏈家地產等二手房中介機構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可以滿足優質資產來源及快速處置回款的業務需求。
驚人高收益怎么來的?
毫無疑問,分金社吸引投資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它高企的年化收益率。
記者在官方網站上看到,當前分金社投資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樓盤,也就是王女士口中所說的“房地產”,其次是汽車。截止10月29日,分金社已經實現18個標的的快速滿標,一般滿標時間基本在1分鐘以內,用戶投資金額合計1100多萬元,其中4個標的為汽車, 14個標的為住宅。
以其已經完成的第一個投資標項目為例,其標的“動產1號”是一款于2013年12月首次上牌的黑色轎車榮威550,交強險正常,保養正常,無事故紀錄和維修記錄,投資總額也就是購買成本為7.3萬元,共有三人參與投資此項標的,投資款的支付完成時間僅15分鐘。13日后該轎車以7.6萬元的價格出售,凈收益為0.3萬元,這一筆在13天內完成的投資凈收益率為4.11%,如果按年化收益率計算,則達到了驚人的115%!除此之外,其余投資標的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在28%-77%之間。
這樣高的收益率與市面上的理財產品相比實屬少見,部分投資人也表達了一定的質疑和擔憂。對此,唐偉則解釋道,由于分金社平臺上線初期所發布項目的投資期限都比較短,一般為1-2個月,因此以年化收益率來算就會很高,常態的投資年化收益應該在20-30%區間。
網貸之家CEO徐紅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業務模式中由于標的處置期短、溢價高而使得年化收益很高,這樣算是沒有問題的,不過是否可持續是值得投資者關注的問題。”
也有投資者認為,即便不能及時續投,投資分金社的單筆收益也可以超過余額寶的全年收益了。
■業內觀點
未來或有更多平臺涉足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高收益之下,投資者也相應地想到了與之對應的“高風險”。此前頻頻發生的P2P平臺跑路等事件為投資者敲響了警鐘。
不過,唐偉強調,分金社不涉足傳統不良資產商業模式中的債權收購處置環節,僅針對其中需要處置變現的實物資產進行買賣交易,屬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模式,在操作中也給項目和資金都“上了保險”。對于項目,分金社會通過律師事務所、二手資產交易機構等對上線項目進行審核評估,通過購入時的低價來對抗市場風險;對于資金,唐偉則稱所有資金均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和資金托管銀行進行管理,用戶通過網銀支付,回款直接打入用戶銀行卡,沒有充值提現等操作,平臺也不設資金池。而如果待處置的資產沒有如期處置,那么在投資者自愿前提下,分金社將引入第三方按原價受讓剩余的投資份額或者經投資者投票決定后可以延期持有。
對這種業務模式,徐紅偉表示比較看好:“不良資產的主要風險點之一在于法律程序比較復雜,其中關鍵在于能否處理好法律關系順利拿下投資標的。隨著信息對稱化以后,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平臺涉足此類業務。”
零壹財經西南運營中心總監肖世海表示:“分金社雖然是一個互聯網金融平臺,但仍有大部分的業務流程在線下進行,并且在操作上很難進行標準化的詳盡信息披露,讓外界難免有道德風險方面的擔憂。因此,建議引入第三方的審計監督機制,或者沿用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常例,成立投資者監督委員會,對分金社的線下運作部分進行監督。”
盡管如此,業內人士還是提醒投資者,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尤其是在互聯網理財產品創新頻出的今天,風險仍然是投資者需要首要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