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寄予厚望的海上風電發展遭遇困境,成本高和多頭管理是繞不過的坎。
當陸上風電因棄風陷入困境時,資源充沛且易就近消納的海上風電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但并未出現預期的火熱。
最新數據顯示,2014年底列入我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 總容量為1053萬千瓦的44個項目,截至今年7月底,已建成投產僅2個,裝機容量6.1萬千瓦,核準在建9個,裝機容量170.2萬千瓦,如果算上此前已建成項目,我國現有海上風電總裝機量僅44萬千瓦。
這與《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出,到2015年我國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的目標,相差甚遠。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李鵬副處長表示,海上風電進展緩慢,一方面受到政策的制約,另一方面是市場機制自發起作用的結果。
難在成本高
成本高一直是海上風電發展緩慢的主要因素。
海上風電由于環境特殊,對于風電機組、輸變電設施、運行維護都有特殊要求,導致無論風機設備還是運維成本都要高于陸上價格。通常海上風電項目成本約為陸上風電的2倍。在風電機組運行壽命一定的情況下,投入成本高自然會增加發電成本。
2014年前,國家沒有統一的海上風電電價和補貼政策,僅通過采用特許權招標上網電價的方式開發。由于電價政策不明朗,嚴重制約了海上風電發展。2014年6月,國家發改委公布《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明確了海上風電價格政策: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潮間帶風電項目0.75元/千瓦時(含稅),近海風電項目0.85 元/千瓦時(含稅)。但電價政策出臺已有一年,海上風電發展并未加快。
中國風能協名譽理事長施鵬飛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中國海上風電起步較晚規模有限,國產風機關鍵技術依然有待完善,進口風機成本太高,項目周邊缺乏大規模的電網基礎設施,產業鏈配套不完善,導致我國海上風電發展成本難以和新出臺的電價相匹配。
中廣核風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章建忠表示,在不同海域,不同的輸送距離,不同的裝機基礎成本都不一樣。“目前海上風電工程建設成本相比,0.85元的電價是企業投資積極性較差、產業發展較慢的關鍵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現有電價政策僅包括2017 年以前項目,但風電開發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從測風到投產往往需要數年,而價格政策的波動會對其造成極大影響。2017 年后價格如何變化也給海上風電開發企業帶來決策困擾,影響項目進展。
此外,我國的海上風電場大都處于海洋性氣候和大陸性氣候交替影響的區域。這些區域氣候變化大,頻繁遭遇臺風、暴雨、潮汐、巨浪等影響,不利于進行海上風電施工建設。因此,我國東南沿海1 年的有效施工天數僅為 150天左右。這也導致海上風電場的施工工期延長和維護難度加大,增加了開發成本。
多頭管理難審批
項目審批難也是導致海上風電項目進展緩慢的原因之一。章建忠說:“2013年開工的中廣核在廣東某項目,到現在環評審批手續沒有辦完。”
與陸地風電通常建設在人煙稀少的丘陵地帶不同,海上風電常建于潮間帶和近海,海洋、海事、環保等眾多部門均對此有不同程度的管轄權利。
在國家能源局9月15印發的《關于海上風電項目進展有關情況的通報》中,積極協調海洋、海事、環保部門依然是其中重要內容。可見制約海上風電發展的“多頭管理”依然是個大問題。
華東勘探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趙生校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導致海上風電協調難進展緩慢也存在客觀原因。海洋環評的專業性強,比較復雜,此前我國沒有海上風電環境影響評價規范和依據,需要深入調查和論證,而這需要一定的時間。
客觀原因僅是一方面。今年9月,國家能源局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建立部門間的統籌協調機制,做好與海洋、海事、環保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幫助企業協調落實項目建設的用海場址等問題,促進具備條件的項目盡早開工建設。此前的2010年和2011年,國家能源局與國家海洋局就先后聯合下發了《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和《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針對海上風電開發建設中的流程進行了清晰的規定。顯然,協調依然是個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進展慢背后關鍵還是利益,近海涉及眾多利益主體,建設風電一旦與其形成沖突,就需要權衡。比如,建設一個海上風電項目,對當地經濟拉動十分有限,不能對投資、就業、稅收形成帶動,部分地方政府的協調積極性就不高。對于企業來說,在未來發展中,維護好海洋、海事、環保等任何一方的關系都十分重要。如何推進,只能看各方眼色行事。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8月,國務院印發《全國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明確支持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建設,因地制宜科學開發海上風能,在蘇北海域統籌規劃海上風電建設。這意味著,長期以來阻礙海上風電發展的海洋資源開發綜合規劃問題或將能夠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