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11月3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在“十三五”規劃中,就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議》提出,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
就在昨日(11月2日),國務院官方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化農村改革要聚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農業經營制度、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和農村社會治理制度等5大領域。對這5大領域改革的核心問題,要明確大的方向、主要內容和重大方針對策,進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按照方案要求,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包括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分類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深化林業和水利改革。
其中,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
落實集體所有權,就是落實“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的法律規定,明確界定農民的集體成員權,明晰集體土地產權歸屬,實現集體產權主體清晰。
穩定農戶承包權,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將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落實到本集體組織的每個農戶。放活土地經營權,就是允許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依法自愿配置給有經營意愿和經營能力的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此外,戶籍改革方面,規劃要求,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并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實施居住證制度,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而在金融舉措中,《建議》則指出,要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成為可兌換、可自由使用貨幣。轉變外匯管理和使用方式,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