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提出,限制政府對企業經營決策的干預,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完善公平競爭、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和制度。激發企業家精神,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收益。
新華社北京11月3日對外公布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下稱《建議》).
其中《建議》提出,“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更好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以及“限制政府對企業經營決策的干預,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建議》強調,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權益。
在國有企業改革上,《建議》提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推進國有資本布局戰略性調整,引導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更好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
同時,《建議》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更好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為了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建議》提出,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優化運營模式,增強盈利能力。限制政府對企業經營決策的干預,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完善公平競爭、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和制度。激發企業家精神,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