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一輪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大幕拉開。
中國新一輪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大幕拉開。
11月4日,中國政府網發布《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逐項舉措,強調“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督”。
《意見》作為國企改革頂層設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配套文件下發,并緊密切合“十三五”規劃建議——“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推進國有資本布局戰略性調整。
新華社援引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的觀點稱,《意見》當務之急要解決政企分開問題。政府如果管太細,連30萬元規模的重組也要審批,企業就無法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此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就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9月24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敲定了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總體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
明確國資出資人監管邊界
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職能
《意見》共分五章十八條,明確了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總體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各地區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的工作要求。
一是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專司國有資產監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職能,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
二是政府授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依法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按照“一企一策”原則,明確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授權的內容、范圍和方式,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三是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提高國有資本流動性,增強國有經濟整體功能和提升效率,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
國資改革專家、上海天強管理咨詢公司總經理祝善波向早報記者表示,“此次《意見》的發布,就是要解決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手伸得過長的問題。過去,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手伸得太長了,管人、管事、管資產,這種全方位的監管措施在當時有其必要性,但同時抑制了一批極具市場活力的國有企業的創新發展。”
在祝善波看來,此次《意見》的發布,除了管住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手伸得過長的歷史遺留問題,還具有以下兩方面的現實意義:一是明確了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職能從管資產轉向管資本,為接下來落實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工作明確了方向;二是明確了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關心國有資產的布局。“過去,中央的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在國有資產布局方面做得很不到位,有的地方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做得反倒不錯。” 祝善波稱。
改組組建一批
國資投資、運營公司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的一大看點是,將改組組建一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意見》提出了組建這兩類公司的具體做法,要開展“間接授權模式”和“直接授權模式”的試點工作——即“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部分出資人職責試點”和“政府直接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試點”——積累經驗,探索可復制的模式,并最終在國有企業中全面推開。
新華社援引財政部相關負責人的話說,這意味著今后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指令主要通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這一平臺,通過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以“市場化”的方式往下層層傳導,規避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干預,真正實現政企分開。
“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就好比在政府和企業之間切了一刀,今后國資監管機構以監為主,兩類公司以管為主,企業本身經營為主,各歸其位,這是改革的關鍵。”李錦說。
李錦對新華社透露,今后一種方式是改組部分主業突出并具備一定規模、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成為行業投資經營公司,如中糧集團試點成為中國糧食投資經營公司;另一種方式是新成立類似匯金公司模式的投資運營公司,按照市場化方式運營。
財政部數據顯示,不含國有金融類企業,截至9月末,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總額117.11032萬億元,負債總額77.68276萬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39.42756萬億元。
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
在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營效率方面,《意見》提出了三個措施:
一是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國家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國有資本收益管理規則。
二是按照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要求,建立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加快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關鍵領域、重點基礎設施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集中,向產業鏈關鍵環節和價值鏈高端領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集中。
三是財政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
對于“國有經濟是否該從競爭性領域全部退出”的爭議,新華社援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前副主任陳清泰的觀點稱,國有資本“應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作出更大貢獻”,但在競爭性領域全部退出既不現實,也沒有必要。應與時俱進地改變國有經濟功能,由過去看重對產業和企業的“控制”,現在轉向專注資本投資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指出,金融、文化等國有企業的改革,中央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