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為空殼網店騙買家貨款涉案店主被判1年9個月
廣州男子鄭某隆利用空殼網店下套釣魚實施詐騙,他從網上下載幾張比特幣挖掘機圖片、復制相關資料后便粘貼到淘寶網店頁面上,做起售賣比特幣挖掘機生意,先后騙走買家6.8萬元。近日,鄭某隆因犯詐騙罪被天河區(qū)法院判處1年9個月有期徒刑。
今年22歲的鄭某隆此前和姐姐經營淘寶網店銷售茶葉,生意失敗欠下幾萬元債務。2013年10月,他在網上看到“比特幣”這一概念非常火爆,而“比特幣挖掘機”(即電腦主機)也被炒至過萬元一臺。雖然對此一竅不通,也無進貨渠道,但鄭某隆認為挖掘機單價高,且買家通常一買就是幾十臺,很容易就能把幾十萬元的貨款弄到手,便從網上下載了幾張挖掘機圖片、復制了一些相關資料,然后粘貼到原來賣茶葉的淘寶網店頁面上,做起賣挖掘機的生意。
2013年11月底,梁女士在網上與鄭某隆聯(lián)系購買挖掘機,最終敲定以每臺1萬元價格向鄭某隆購買50臺挖掘機,梁女士須支付30萬元“訂金”,鄭某隆收到30萬元后在一周內發(fā)25臺挖掘機給梁女士,梁女士收貨后再支付20萬元余款,剩余的25臺挖掘機在5天內發(fā)完。梁女士下單后,向支付寶平臺轉入了30萬元。之后,鄭某隆讓梁女士點擊“確認收貨”,稱要收到30萬的“訂金”后他才可以發(fā)貨。梁女士不疑有詐,便點擊了“確認收貨”。30萬元貨款隨即被打入鄭某隆的淘寶店支付寶賬戶,鄭某隆立即將其中的6.8萬元分兩筆轉入了自己的銀行賬號,用于歸還欠款。
當晚,淘寶網客服人員告知梁女士,該筆交易風險很大,梁女士遂讓淘寶網協(xié)助處理。此后,梁女士再與淘寶網聯(lián)系,客服人員告知其鄭某隆的網店賬戶上余額不足30萬元,而且收款后未發(fā)貨,淘寶網與其協(xié)商,其一直不回復,因此已將其賬戶凍結并在7天內作出處理。之后兩天,梁女士繼續(xù)與鄭某隆電話聯(lián)系,催促他發(fā)貨或退款,而鄭某隆根本無貨可發(fā)也無錢可退,遂扔掉了手機、電話卡和上網的電腦,并搬離了原來的出租屋。2013年12月初,梁女士報警求助,并申請售后維權,淘寶網向梁女士退回23.2萬元。2014年3月,鄭某隆被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