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重組審核流程優化 分行業審核“試水”】自本月9日起,證監會將實施經過優化的并購重組全流程審核工作方案。該方案包括改革審核模式和審核重心、優化內部審核流程、改進事中事后監管等三方面核心內容,其中包括首次“試水”并購重組分行業審核。
自本月9日起,證監會將實施經過優化的并購重組全流程審核工作方案。該方案包括改革審核模式和審核重心、優化內部審核流程、改進事中事后監管等三方面核心內容,其中包括首次“試水”并購重組分行業審核。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此次實施的并購重組審核優化工作方案具體包括六項內容:
一是改進審核模式,由目前法律、財務人員隨機搭配的雙人審核模式,改為3人固定分組模式,分法律、財務、行業三個方面進行審核。證監會審核人員分為若干小組,每個小組負責若干行業,固定搭配,提高審核的專業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調整審核重心。堅持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審核理念,充分尊重上市公司意思自治,避免做出實質性判斷。除合規性以外,重點關注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充分性、一致性和易懂性。
三是優化內部流程。一方面分為交易類型審核,其中非關聯交易申請預審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經預審無重大問題的可不發反饋意見直接提交重組委審議;借殼上市和關聯交易申請,預審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另一方面,改進審核專題會機制,增加會議次數、壓縮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從目前的每周固定召開審核會議調整為按需開會,不固定時間隨時召開;同時借殼上市以外的重組申請實施批量上會,每組可安排4到6家,并由重組委酌情決定是否要求當事人及中介機構代表到會陳述意見和接受詢問。
四是加強中介機構監管。包括完善中介機構執業評價體系,針對小錯不斷的中介機構,累積多次的可以降級評定;強化中介機構責任,在重組報告書中增加專項披露,中介機構應當承諾,如本次重組申請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中介機構未能勤勉盡責的,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內幕交易查處力度,遏制利用并購重組信息炒作、套利行為。日常監管集中關注并購重組信息披露,對信息披露不真實、忽悠式重組、不履行重組承諾、財務欺詐、侵害投資者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六是嚴格審核紀律。一方面要求審核全過程全程留痕,每個環節均有相關人員簽字備查;另一方面,嚴格會見制度,規范審核人員與申請人或中介機構的會見程序,嚴禁審核人員與申請人或中介機構私下接觸。
該工作方案將自11月9日后受理的并購重組申請將按照新流程審核。11月9日之前已受理的并購重組申請,將繼續按照原流程審核。
2015年以來,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非常活躍。統計顯示,截至9月底,全市場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共發生1910單,交易金額1.46萬億元,其中已經過證監會行政許可核準的重組類交易金額6010.78億元,配套融資金額933.85億元;交易總金額6944.62億元,是去年全年核準金額的1.69倍。
今年截至今日,已經證監會核準的重組申請單數達到264單,是去年全年的1.41倍;年內重組委共召開96次審核會議,審核了290單重組方案。目前正在審核進程中的申請約有100單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