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揮鞭股債雙牛忐忑 重啟情緒沖擊波今日來襲】業內人士多認為,重啟IPO短期內可能會對A股市場造成沖擊,但中長期則依然向好。而重啟IPO對債市的影響則分歧較大。
自8月以來,A股明顯企穩回升,而避險資金大量涌入債市也帶來了數月的債市“瘋牛”。而這一情況,是否會在IP O重啟之后改變?
業內人士多認為,重啟IP O短期內可能會對A股市場造成沖擊,但中長期則依然向好。而重啟IP O對債市的影響則分歧較大。
行情到底如何走?股債,周一見!
股市利空出盡?
IPO歷來被認為是對A股市場的重大利空。今年7月4日,因股市持續大幅暴跌,證監會暫停IPO。上周五IPO重啟的消息放出后,新加坡新華富時A 50股指期貨由升轉跌,盤中一度跳水近2%。
但市場人士多分析認為,此次重啟IPO是在情理之中,而且與以往不同,并不會對市場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目前股票市場已進入自我修復、自我調節階段,恢復和保持合理適度的新股供給,有利于增加市場活力,增強市場功能,積極穩定、修復和建設市場,促進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宣布IPO重啟消息時稱。
事實上,新華富時A 50股指期貨在跳水后轉漲,收于0 .63%的漲幅。
星石投資總經理、首席策略分析師楊玲分析稱,中國目前經歷著資產配置荒,經過央行數次降準降息,市場上的流動性非常充裕,對于IPO重啟,市場具備一定的消化能力;另外重啟IPO也算是最后一個利空落地,之前股市經歷了去杠桿、人民幣貶值等,進行了兩輪調整,目前基本算是利空出盡。因此IPO重啟最多會導致股市短期盤整,但中長期震蕩上行的趨勢不改。
或僅改變反彈節奏
本次IP O重啟最大的亮點在于取消現行的新股申購預先繳款,改為定配售數量后再繳款。而這也被業內認為今后IP O不再是重大利空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前市場一旦發行新股,動輒就是幾萬億資金凍結的情況,而取消新股預繳款機制后,這類利空的影響大大降低了。”民生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李少君表示,取消預先繳款有利于平抑發行資金凍結對二級市場的沖擊,提高市場運行的平穩程度。從中期來看,穩增長加碼、流動性改善、管理思路這三個邏輯依然保持不變,因此,重啟IPO改變的僅僅是中級反彈的節奏而已。
民生證券固收分析師李奇霖也認為,在老制度下,由于新股申購需預先繳款,機構對現金的備付需求上升而供給減少且在途不穩定的資金變多,一般性存款轉化為保證金存款,打新期間經常可以看到市場資金利率出現大幅波動。那么在新規之下,如果不需要預先繳款,在定配售數量后再繳款,對市場流動性的沖擊無疑是減弱的。
債市仍有機會?
除了股市,市場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IP O重啟是否對債市產生較大影響?此前打新基金基本能夠提供無風險6%-7%的回報,而當前債券市場各類品種收益率均出現了大幅下行,如果打新能重新提供無風險高回報資產,對債券市場的調整壓力可謂不小。
上周在券商板塊的帶領下,滬指周漲幅達6.1%,并放量創兩個半月新高,但與此同時中國10年期國債期貨和5年期國債期貨卻在上周五快速走低,收盤分別下滑0 .36%和0.19%,
九州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鄧海清表示,在經濟下行有底階段,股權類資產優于債權類資產,債券利率上行風險超過下行收益。而IPO棒殺債市“瘋牛”,僅僅是開始。如果IPO發行規模增加,甚至將來實行注冊制,那么IPO對資金風險偏好的影響將是長期且持續的,“資產荒”的局面將得到邊際改善。
不過,也有不少分析認為,IPO重啟對債市的沖擊不是完全沒有,但影響十分有限。
李奇霖就表示,打新投資的回報率=新股后續的漲幅*新股中簽率*打新次數+回購收益。從新制度來看,網下只需要有非限售股份底倉即可參與打新,打新主體將大幅增加,對應的中簽率也將顯著降低,那么根據打新回報率的公式,新股中簽率降低會弱化打新能提供的無風險收益。“但和老制度比,過去需要持續備足現金頭寸,新制度下維系規模可以通過持有股票和債券來實現,因此,流動性好的、短久期債券可能更受益。”
國泰君安債券分析師徐寒飛也認為情緒沖擊大于實質。“短期受股市大漲、IPO重啟情緒沖擊及前期獲利盤壓力導致市場短期波動調整,但IPO新規對債市沖擊非常有限。”徐寒飛稱,從中期看,大規模資金凍結取消、IPO預期收益大降,打新套利空間大幅縮窄,將使得IPO的無風險收益高地不復存在,股債之間的資產配置效應下降,債市調整創造買入機會,上漲行情仍將持續。 采寫:南都記者孫銘蔚 (相關報道見C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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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外接25條規范配資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日表示,目前證券公司已基本完成場外配資清理相關工作。
在清理配資等第三方接口上,曾經的一刀切做法引發諸多爭議。南都記者獲悉,為進一步規范第三方外接系統,近期監管機構再度向券商征求第三方平臺準入意見,并初步形成了細則。
此次意見稿(共25條)中顯示,將除證券公司之外的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等機構的外部信息接入系統也一并納入監管體系。同時禁止了向除經營機構以及外部信息系統接入方之外的第三方開放與外部信息系統從事業務有關的接入權限。
在監管層清理整頓場外配資業務的大背景下,對第三方接入整頓和規范開始細化。其中,還明確了機構與外部信息系統接入方不得出借或者變相出借證券、基金、期貨等業務資格,違規接受投資者證券買賣的委托、代理買賣證券;不得未經證監會批準,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直接的融資、融券提供便利和服務;向除機構以及外部信息系統接入方以外的第三方開放與外部信息系統從事業務有關的接入權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