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獲悉,內蒙古將對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力爭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十小”企業。
近日下發的內蒙古關于水污染防治計劃意見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化改造。對新建、改建、擴建的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
內蒙古同時要求各地區盡快啟動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