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壽險投資上體現為超出銀行生息資產收益率的“絕對收益”目標;在財險投資上體現為足以戰勝同業的“相對收益”目標。
在壽險投資上體現為超出銀行生息資產收益率的“絕對收益”目標;在財險投資上體現為足以戰勝同業的“相對收益”目標。
眾所周知,保險根據各種業務的性質和經營劃分,分為壽險和非壽險兩種。
根據財險和壽險的收費方式及經營方式不同,其具體的投資運作就有很大的區別。在壽險投資上體現為超出銀行生息資產收益率的“絕對收益”目標;在財險投資上體現為足以戰勝同業的“相對收益”目標。
首先來看壽險投資。
壽險繳費具有長期性,且其成本較低,只要在存款準備金的制度下,其經營性收益基本就是資本運作的收益。現階段,壽險的投資范圍主要限于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和其他一些國家允許的投資工具,即主要是投資于固定收益工具。
目前壽險公司在進行固定收益投資時,面臨諸多不利因素,嚴重影響其經營與發展。隨著制度的加強和金融產品的增加,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逐漸增多。在保險資金的所有投資回報中,股票投資的平均收益率較高,一直受到保險資金的青睞。同時由于債券的投資收益穩定,固其所占投資比例為最高,且還在逐年上升。
1980年以來,美國 、英國 、德國 、日本等西方發達國家保險機構的股票投資占總資產的比重在不斷上升。
根據中國保監會對國內保險業的統計,壽險公司的資產占保險業總資產的80%,通過往年平安 、人壽兩家公司的投資結構數據可知,兩家公司均大量持有債券,且在做股票投資時,均選取了具有長期分紅能力的上市公司。這一點與美國的投資經驗是相吻合的。
從對我國和美國壽險公司投資收益的具體分析結構可知,為了獲得穩定的收益,保險資金應投資于具有長期分紅能力的上市公司。但我國保險資金投資于股市和債券的比例偏低。
從我國市場主體構成來看,財險市場主要以中小財險公司為主,達到了56家。根據保監會的相關規定,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它責任準備金。通過提取準備金的方式,有資金留存,而這部分資金可以用于投資,產生投資收益。
其一,財險公司主要通過調節未決賠款準備金進行盈余管理。基于我國保險年鑒中的財產險公司數據,對資產利潤率數據進行分析后,發現我國財產險公司存在盈余管理的現象。通過對未決賠款準備金充足率的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微利公司未決賠款準備金充足率較高,賦稅誘因是財產險公司通過未決賠款準備金調整進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原因,新公司的未決賠款準備金充足率較高。
其二,投資收益成了財險公司利潤的主要來源,但近幾十年來美國財險公司破產案件連年發生,其中由投資風險引起的破產案占很大比重,引起了保險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研究美國財險公司的投資風險及其監管,對于提高中國財險公司投資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義。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務快速發展,但由于保險業粗放式經營模式致使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現象較為嚴重,這已成為制約我國財險業快速發展的瓶頸,也是我國未來金融穩定的潛在威脅。如何確保保險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防范以償付能力危機為核心的各種金融風險日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