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徽商、晉商等商幫在近現代續書中國商業史的時候,秦商卻始終局限于西部地區,掣肘于低端販賣,最終火出木盡,灰飛煙滅。
秦商(陜西商幫)作為我國歷史上較早出現的商幫之一,因其獨有的地緣和政治因素,在歷史上一度被稱為“天下第一商幫”。
與其他商幫一樣,秦商的興起、繁榮與衰落同皇權官僚體系發展具有內在的一致性。但是,當徽商、晉商等商幫多多少少走出了這條老路,在近現代續書中國商業史的時候,秦商卻始終局限于西部地區,掣肘于低端販賣。
與其它商幫相比,秦商也未能充分挖掘自身的人文潛質,最終在經濟發展的大潮中,秦商火出木盡,灰飛煙滅。
興于開中
明取代元朝統一中原地區后,被迫北歸的元蒙殘余勢力經常南下擾邊,戰亂不斷深入內地,為此明朝政府開始在北部邊疆屯重兵。
當時,為鞏固國防,明政府于沿邊各地設九邊鎮,其中榆林、寧夏、固原、甘肅四鎮歸陜西布政司管轄。其后明政府還把陜西防區擴一到三,即東自延綏黃甫川,西抵甘肅嘉峪關,西南抵挑崛,遠接四川松茂延長數千里。
明政府所設的九邊使臨近山西和陜西的北部形成一個龐大的軍事消費區。
為了解決軍隊糧餉不足的問題,明洪武三年,山西行省建言,允許商人運糧到大同倉和太原倉,分別用米一石和一石三斗換取兩淮鹽引一引(鹽引是領取和販賣鹽的憑證。洪武時每引 400斤,稱大引;弘治時改為每引 200 斤,稱小引),然后憑引到兩淮都轉運鹽使司所屬鹽場領取鹽,再到指定地區販賣,故而稱為“開中制”。實際上就是國家把食鹽的專賣權向商人出讓,以換取邊鎮所需的糧銅供給。北方邊境戰亂形勢下產生的開中制,為秦商的興起提供了歷史契機。永樂年間,在山西、陜西開中的鹽米比例降為每引米二斗五升,使開中法盛行。
當時陜西關中各地就是產糧區,因此,在開中制政策利益的誘惑下,秦商輸粟換引要比晉商更為便利,報中給引獲利也十分豐厚。所以陜西商民以關中平原雄厚的農業生產實力為依托,充分發揮自己道便費省的地域優勢,率先趨中,走上納粟販鹽的經商道路,這使陜西商人在明代鹽業貿易領域搶得了先機。
就明政府而言,用秦商輸糧也比用其它較遠省份商人輸糧,成本更低,因此,明政府還多鼓勵秦商納糧中鹽。
秦商還因輸粟換引而成為淮揚鹽場的大鹽商。直到明中葉,淮揚鹽場也還一直是陜西鹽商的主要活動領域。如《榆林縣志》記載,明代,僅揚州販鹽的陜西榆林籍鹽商就有數百人。
在解決北部少數民族問題的同時,明政府還針對西部少數民族實行茶馬貿易。茶馬貿易是用少數民族日常生活最為依賴的茶葉,來換購少數民族的戰馬,可以達到削減少數民族作戰能力的目的。
茶馬貿易也為秦商的發展創造了機會。所以,除鹽商、布商而外,陜西茶商也在這一時期崛起,利用地域優勢,控制了中國西部的邊茶貿易。
具體說來,在西北方向,因明代陜甘青寧俱為一省,陜西本省連接著茶葉產售兩地,即陜西紫陽茶葉產區和茶葉銷售地甘肅、寧夏及青海。所以,明代的官營茶馬貿易中,陜西商人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將邊茶貿易深入到河隴各地。在西南方向,陜西商人同樣具有毗鄰四川的優勢,他們主要把四川川南茶區(雅安、名山、工仔峽、灌縣、射洪等州縣)的茶葉輸向康藏地區。
此后,秦商大規模地走上販運邊茶的道路,足跡甚至到了俄國、中亞,成為明代以來西北最大的茶葉貿易商業資本集團。
除茶葉之外,明清時代,西北產布很少,因此對內地棉布的需求數量很大。九邊之中,僅其中七鎮的官方市場所需要梭布每年都在50萬匹左右。這也為秦商在布匹上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其時,陜西布商到江南販布,資本數量很大,白銀動輒數萬計,多或數十萬兩。
除鹽、茶、布三大主業外,秦商也經營其他行業,如煙草業、毛皮業、藥材業、木材業等與民生關系較為緊密的行業。
“合伙股份制”
與其他商幫一樣,秦商在崛起的過程中,也是“長線遠鶴,甘為廉賈”、“務備完物,創制名牌”。但秦商在中國商業進程中是最早開始使用“合伙股份制”的,這一獨特的商業模式,也為秦商的興盛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于古代為官府長途販運風險巨大,秦商便動員親戚鄉黨共同走上輸糧道路,形成最早的“合伙股份制”。明清時期,秦商的這種合伙股份制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出資人共同出資,共同獲利,即所謂的合本共作。譬如,《朝邑縣志》載,乾嘉年間,朝邑人周百倉與白水人劉日春合伙開設恒升益號雜貨鋪,雜貨鋪由出資人共同經營,盈虧兩半分認。
二是至少一個出資人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領財主之資本進行經營,并按固定利率交納利錢。
三是出資者在精力不足的情況下,雇請伙計幫助經營,亦常被稱為合伙計。
秦商的“合伙股份制”后來不斷發展完善,形成了萬金賬的融資制度;另外委托經營的代理制度、企業經理人的“記名開股”制度。
股東的多元化為企業吸收了大量資金,但同時也為經營管理中的統一性帶來了不便,解決這種不便的有效方法就是召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當時稱作“財神大會”或“神仙會”,其主要職責是確定商號大政方針,設定財東的分紅比例,遴選人才等。
《陜西府縣志輯》記載,社樹姚家的天增公商號,每年舊歷七月有財神會。是日,東家家庭供奉財神之位,備參肚席若干桌,并買西瓜若干,請現有伙員前來敬神聚餐,晚間還唱皮影戲。除娛樂外,還有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協商號事,安排人選,訂伙員入川時間等等,都在此時決定。這也是現代股東大會的一個雛形。
除了股份制治理模式之外,與其它商幫相比,秦商還有獨特的學徒選拔和內部管理機制。秦商對學徒的選擇更是十分嚴格。他們一般都是從本鄉本土選擇十四五歲的優秀少年入號做學徒,而且還需要有名望、有實力的人士做擔保。
從一些秦商號經理人的傳記、墓志銘來看,他們都有極高的職業素養和敬業精神,幾乎都是從學徒干到經理,經過了嚴格的職業培訓和實習,數十年效忠于一家商號,終身服務,從不懈怠。
近代陜西商人還運用內部晉升制度來選拔掌柜或經理,一個人從十幾歲開始進號做學徒,五年之后才能出師在正式崗位工作,能升做分號經理,沒有十年功夫是不行的。這一方面是個人努力地結果,也是東家或總號掌柜對其長期考核后的信任。內部晉升制度不僅可以提高學徒伙計的工作積極性,也可以降低企業外聘經理的成本。
這些都很類似今日社會的現代企業制度。
掣肘與局限
雖然秦商外借官府政策,內憑合伙人制度,得到了長足發展,但是掣肘也貫穿始終。
秦商在發展過程中,從未擺脫牙行的盤剝。明清時期,各地一般設有牙行,牙行的職能是“同度量,而評物價,憊遷有無,民用枚賴”,有點類似于現今的工商,并且還負責代官府征稅。秦商到江南販布,一般采用假手牙人或牙行代購的方式,可以幫助秦商實現與棉布生產者之間的買賣關系,但也常常使秦商面臨牙人把持壟斷,主大欺客的現象,如江南布市的牙行就有利用本土優勢欺壓客商的記錄。
古代不少商幫賺來的大量利潤培養后代科舉,為其躋身仕途,融入官僚階層,從而降低經商貿易的成本。
陜西關中在歷史上也是文化積淀深厚,人文薈萃。但唐宋以降,由于經濟、政治重心的南移東遷,世家大族逐漸減少,關中文化教育發展亦受到影響。秦商有培養子弟讀書入仕的,也有捐官納銜希望走上仕途的,但是相比較而言,其程度和深度都遠不如晉商、徽商,所以對于官商結合之路的期待和努力也就相應弱于前兩者,這也與秦商的沒落不無關系。
秦商始終未能充分挖掘自身的人文潛質,而同時期的徽、晉二商通過對自身人文素養的培養,使得在商業競爭中更具文化優勢。
秦商由于地域優勢發跡,發展又受地域局限。
陜西關中地區得天獨厚的農業經濟條件,使該地區農產品在封建王朝穩定發展時期處于一定的富余狀態,居民生存壓力不大,秦商在從事商業活動中缺乏足夠的內在動力。所以,明清秦商在全國都留有足跡,但其經營重心始終在中國西部一帶。
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同江南有較大差距,一般民眾生活較為艱苦,市場購買力比較低下。活動地域決定了秦商的經營范圍主要是與當地貧窮落后的經濟發展水平相一致的糧食、布匹、茶葉等生活日用品上,這一選擇適應了當地的市場需求,利用區位優勢,取得對西南地區生活日用品的壟斷,從而獲取利益。
但正是這種區位選擇,也制約了秦商的發展,使其一直從事低端的、長途貨運販賣,這從根本上大大制約了秦商的發展。在同時期的徽商、晉商從事金融或生產加工等較高檔次的生產運營活動時,秦商卻明顯落后于時代的同行者。
清末,秦商由于兩淮鹽場爭奪失利后,徽商憑借與政府的關系逐漸崛起,開始壟斷官鹽貿易。此外,清代徽州茶商主要壟斷著京師的茶葉市場。隨著經濟中心的南移,秦商逐漸湮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