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在郵寄過程中被快遞員踩踏或者人為損壞,快遞公司將面臨最高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此外快遞公司泄露個人信息可被吊銷許可證。《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昨起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快遞在郵寄過程中被快遞員踩踏或者人為損壞,快遞公司將面臨最高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此外快遞公司泄露個人信息可被吊銷許可證。《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昨起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野蠻分揀快遞企業可被停業
意見稿規定,禁止以危險方法處理快件。危險方法處理快件會造成用戶寄遞的物品損壞,快遞件損壞大部分是在分揀和運輸時發生,根據意見稿內容,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分揀作業時,應當規范操作,不得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記者了解到,禁止快遞員分揀快件時野蠻操作,在2013年3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里已經有明確規定,此次意見稿則將最高罰款額度提至5萬元。
冒領私拆倒賣快件等將被重罰
郵政快遞業內人士分析稱,快遞件在分揀過程中最容易出現損壞,主要是因為國內快遞公司大部分還在使用人工分揀中心或者半自動分揀中心,如果在雙十一這樣快件量非常大的時期,分揀中心工人操作難免出現拋扔等情況。“這也是我們的無奈,現在競爭激烈,要保證時間就難保證完全合格的操作。”他表示,《快遞條例》著重提出了分揀規范的問題,并提高了罰款額度,直至企業停業整頓,這對整個行業嚴格執行分揀規范有促進作用,可能會倒逼快遞企業引入全自動分揀中心。“據我所知,一套全自動分揀中心的設備加上場地對快遞企業來說是天價,一般企業是不會主動購置的,也許會影響條例有關條款的落實。”
而對于冒領、私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消費者的快件,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可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最終可被罰款20萬元,并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新華、新京報
《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部分內容
信息安全泄露個人信息可被吊銷許可證
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
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
如若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快遞企業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當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違反規定將面臨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并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快件安全用戶拒絕驗視的不得收寄
用戶方面,禁止寄遞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物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快遞企業方面,要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驗視后要作出驗視標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得收寄;企業受用戶委托長期、批量提供快遞服務的,應與用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保障義務。
快件損失賠償規則鼓勵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
用戶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快件發生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金額;對未保價的快件,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