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股轉系統在官網披露,新三板掛牌公司中科招商(832168)因信息披露違規被采取約見談話的自律監管措施。
股轉系統監管信息披露顯示,中科招商的違規細節為:在未通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披露融資具體方案的情況下,向媒體透漏融資的具體細節,構成信息披露違規。“讀懂新三板”總結發現,中科招商信息披露違規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1、2015 年 5 月 20 日中科招商子公司中科匯通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立案調查,中科招商未在指定信息披露平臺進行信息披露。
2、再融資 300 億元的計劃,接受媒體時表示要用在并購,包括對上市公司的并購,打造 50 家市值在千億級的上市公司。但是并未在公告中披露。
3、媒體報道中科招商董事長表示,公司在未來 5 年內將拿出 100 億元來支持旗下互聯網創業平臺——中科樂創平臺的創業項目。中科招商未發布公告澄清。
4、公司董事吳碧瑄于 9 月底接受媒體采訪,宣布中科招商將投資數億美元與天使匯共同打造“硅谷直通車”;媒體發布時間早于公告時間,并且金額存在較大差異,并未予以澄清。
以下是公告原文:
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補充披露相關信息的公告
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單祥雙先生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和控股股東在收到決定書文件后立即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并補充披露如下:
一、 關于全資子公司投資朗科科技的情況說明
2015 年 4 月 27 日至 2015 年 4 月 29 日期間,公司全資子公司中科匯通(深圳)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匯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證券交易系統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增持深圳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042,以下簡稱“朗科科技”)股份 10,979,636 股,占朗科科技總股本的 8.2183%,具體交易信息如下:
由于經辦人員對有關規定認識的偏差,中科匯通在 4 月 28 日持有朗科科技 3.1%股份后繼續買入朗科科技股份累計達到 5%時,沒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提交書面報告并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沒有停止買入朗科科技股份。2015 年 4 月 30日,中科匯通通過朗科科技發布公告,披露了持有朗科科技 8.2183%股份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2015 年 5 月 4 日,中科匯通收到深交所《限制交易決定書》(【2015】23 號):深交所認定,中科匯通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六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的重大異常交易;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三款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實施細則》 第四條規定,決定從 2015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3 日止對中科匯通上述證券賬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即限制上述賬戶在上述期間買入朗科科技股份。中科匯通于 2015 年 5 月 5 日回復說明函,明確表示對該決定書內容無異議,不申請復核,并在實際行動中予以整改, 嚴格遵循限制交易規定。
2015 年 5 月 26 日,中科匯通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編號:深證調查通字 15041 號),中國證監會就中科匯通涉嫌增持朗科科技股份達 5%時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進行立案調查。 應深圳證監局電話要求,中科匯通執行董事單祥雙赴深圳證監局就此事接受了調查。
2015 年 6 月 4 日,中科匯通收到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處分事先告知書》(創業板處分告知函【2015】第 8 號),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認定,中科匯通上述行為違規,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 第 11.8.1 條的規定;依據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16.2 條的規定,深交所擬對中科匯通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中科匯通在收到 《處分事先告知書》后確認收到并發回了附件《送達回執》,同時明確表示不向深交所提交陳述和申辯。
公司當時認為,該事項屬于子公司涉嫌違規被深圳證監局調查, 公司積極配合調查,無需在股轉系統進行公告,故未在股轉系統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 關于再融資 300 億元的情況說明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進行再融資的前期準備工作,本次再融資的發行價格擬為 27 元/股,融資規模計劃不超過 300 億元。公司于 2015年 9 月 9 日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臺披露了本次會議的決議公告。
公告披露后,公司再融資事宜即引起媒體廣泛關注。為此,公司董事長單祥雙先生應媒體的要求,選擇并接受了《證券日報》、《第一財經日報》、《華夏時報》三家平面媒體的采訪,采訪中單祥雙披露了募集資金的投向,超出了公告內容,有關報道在網絡上被轉載。
經核實,截至本公告發布日,有關本次融資的前期準備工作尚在進行,有關募集資金的用途、投向等將通過董事會的審議后正式公告。 根據上述違規事項,公司將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別是媒體采訪及輿情監測,予以整改。
三、關于投資中科樂創有關媒體報道的說明
深圳中科樂創互聯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樂創”)于 2015年 8 月 13 日在深圳注冊成立,注冊號:440301503510383,住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學府路軟件產業基地 1A 座 1401,法定代表人: 紀順友,注冊資本:10 萬港元,經營范圍:數據庫管理;計算機網絡、計算機軟件的技術研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與技術服務。中科樂創將專注于互聯網創業公司的天使投資和傳統企業的互聯網轉型。
2015 年 9 月,有關“中科招商在未來 5 年內將拿出 100 億元來支持旗下互聯網創業平臺——中科樂創平臺的創業項目”的媒體報道內容不準確,現予以澄清如下:
經核實,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紀順友先生持有中科樂創 100%的股權,中科樂創與本公司沒有股權關系。
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關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科成長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對中科樂創投資 3000 萬元的議案,本次投資完成后,深圳中科成長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將持有中科樂創 30%的股權。公司不排除未來視情況投資或控股中科樂創,作為公司參與的互聯網創業平臺,并計劃通過發起設立 100 億元的天使基金投資該平臺上培育的早期創業項目。
四、關于投資天使匯的情況說明
2015 年 9 月,本公司董事吳碧瑄女士宣布與 AngelList 達成戰略合作協議,攜手打造“硅谷直通車”,旨在為海內外優質早期科技創新項目和早期投資機構提供更高效的合作平臺,該等信息于 9 月24 日在網絡上披露。
本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上海世楨投資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的議案》,全資子公司上海世楨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世楨”)作為本公司在上海自貿區設立的對外直接投資備案申請主體(特殊目的公司),擬收購天使匯有限責任公司 AngelList LLC(以下簡稱“天使匯”)9.9%股權,收購總金額為 4,000 萬美元。
按照有關規定,公司需在會后兩個轉讓日內披露董事會決議公告,公司于 10 月 13 日披露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10 月 12 日起,有關本公司投資天使匯的信息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及大量報道,報道投資的金額與公告的內容存在較大差異。
未來公司將通過特殊目的公司陸續發起設立約 4 億美元的天使基金,對包括天使匯平臺在內的早期項目進行投資。有關基金設立后, 公司將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公司承認在媒體上發布信息的時間早于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平臺披露的時間。媒體報道的投資金額與公司公告中的收購金額存在較大差異,但公司未對媒體報道中的誤導性陳述予以澄清,違反了有關信息披露管理規定。公司今后將進一步加強對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規范接受采訪和媒體信息發布行為,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