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紙質票據仍有較大存在意義、尚無法被電子票據取代的情況下,提升票據市場交易電子化程度的重點可以放在推動紙質票據的部分電子化交易上,即紙質票據在企業和企業之間、企業和銀行之間的“零售市場”仍然采取實物交割的傳統方式,而在銀行和銀行之間的“批發市場”實現電子化流轉。
提升票據市場交易的電子化程度,應該有兩層涵義:一是長期內逐漸以電子票據取代紙質票據;二是短期內在電子票據還無法取代紙質票據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推動紙質票據在銀行間市場的電子化流轉交易。
央行2009年推出電子票據時,由于其在交易效率、交易成本、安全性等方面毋庸置疑的優勢,市場曾對其寄予厚望。但時至今日,電子票據也尚未能動搖紙質票據的主導地位。2015年上半年,電子票據的簽發量和交易量分別只占全部票據的22%和20%。市場通常認為,電子票據發展速度總體上低于預期的主要原因是其無法完全滿足市場成員在現有市場和監管背景下的業務經營需要。但是,另外一個可能被忽視了的重要原因是,票據本身的屬性也決定了當前紙質票據的存在具有極大的必要性。
相比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我國的票據具有兩個顯著的獨特屬性:一是支付屬性。股票、債券是純粹的融資工具,而票據既是融資工具,也是支付工具。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制度規定,票據最初的簽發和轉讓是源于企業之間商品交易的支付結算,票據在辦理貼現、進入銀行體系之前,應該是作為支付工具在有商品交易關系的企業之間流轉。二是草根屬性。目前股票、債券的發行都有較高的門檻,要求發行企業達到一定的規模,而票據的主要簽發和使用者則是為數眾多的小微企業。根據央行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由中小型企業所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占三分之二”。票據的這兩個獨特屬性,決定了當前紙質票據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對于小微企業而言,由于本身財務管理的電子化、網絡化水平不高,有時相互之間使用紙質票據進行交易支付,可能比使用電子票據更加靈活方便。正如在當今銀行卡和網絡支付已經非常發達的情況下,有些人還是更愿意在生活中使用現鈔(尤其是在小額交易支付時),未來即使電子票據能加速普及,紙質票據也必然因其能滿足部分使用者的某種需要或習慣而具有一定的生存空間。
雖然由于小微企業的支付使用需要,當前紙質票據的簽發流通不可避免,但是我們可以在銀行間市場推行紙質票據的電子化交易。票據從辦理貼現、進入銀行體系開始,已不再是支付結算工具,而是完全轉化為融資工具。票據在銀行之間的轉貼現交易,主要是為了資產買賣獲利或是規模資金調節,而且一般皆以大額批量形式進行。因此,對效率和安全的更高追求,使得電子化的優勢更加突出。另一方面,紙質票據流轉靈活方便的特點也僅僅是在小微企業之間的交易中方能體現,在銀行間交易中完全不存在這一問題。
在銀行間市場推行紙質票據電子化交易的基本思路是:紙質票據貼現后,由貼現銀行封存保管票據實物(或將其送至指定銀行進行封存保管),同時將票據的要素、影像、跟單資料等輸入或上傳交易平臺系統;之后,在銀行間進行轉貼現交易時,不再轉移票據實物,僅在交易平臺系統中更改票據所有權登記。當然,這其中的關鍵是需要一個權威的組織來牽頭建立一個各家銀行都認可的交易平臺系統和運行機制。
綜上,在當前紙質票據仍有較大存在意義、尚無法被電子票據取代的情況下,提升票據市場交易電子化程度的重點可以放在推動紙質票據的部分電子化交易上,即紙質票據在企業和企業之間、企業和銀行之間的“零售市場”仍然采取實物交割的傳統方式,而在銀行和銀行之間的“批發市場”實現電子化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