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于去年在南京國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4S店)購買一汽奔騰X80汽車一輛,在使用半年后發現主駕駛室有積水,找到南京國通4S店,發現已倒閉。
市民李先生于去年在南京國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4S店)購買一汽奔騰X80汽車一輛,在使用半年后發現主駕駛室有積水,找到南京國通4S店,發現已倒閉。
李先生撥打了一汽奔騰全國客服電話4008888080尋求解決辦法,被告知最近的維修點是鎮江天翼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4S店),李先生把車開到鎮江,經鎮江天翼維修員檢查后發現該車漏水點有4處,有一處的漏水點在鋼板的夾層中。400客服與李先生溝通后表示要解決漏水問題,就要切割鋼板,李先生怕產生安全隱患沒有同意。一個多月后,李先生被告知車子修好了,取車時發現鎮江天翼只是用白色的膠把漏水點蓋住,暫時不漏水了。李先生無奈之下只有把車子開走。
4S店頻頻關門廠家不肯承擔責任
李先生告訴記者:一個多月來來回回的太累了,已經影響到正常的生活了,不想再折騰了,車先開著吧。路費花了不少,誰報銷呢?
記者致電鎮江天翼4S店,被告知該4S店因為經營不善,已于1個多月前關門了。已離職客服告訴記者,該批型號車輛漏水是普遍現象,屬于質量問題。李先生的車因為是新車,所以不同意切割鋼板,但是后來李先生表示只要把車修好能用,他就算了。所以他們才補充焊點最后打膠簡單處理的,是李先生自己的意思。
一汽奔騰全國客服電話里向記者說,4S店因為經營不善而產生的經濟糾紛廠家是不承擔責任的。他們已經解除了與南京國通(4S店)和鎮江天翼(4S店)的合作關系。接替南京國通(4S店)的是聚信紅騰(4S店),但是他們之間沒有任何關系,是獨立的法人。像李先生這樣的情況,他們也沒辦法,對于一汽奔騰X80型號車輛的漏水問題,他們認為是個別現象。
新4S店:與我無關,不會賠償
聚信紅騰的售后服務人員告訴記者,現在的聚信紅騰與原來的南京國通沒有任何關系,所以他們也不會承擔南京國通留下的各種經濟糾紛,李先生因為修車導致的經濟損失,他們只能表示非常的遺憾,不會賠償。
記者采訪了南京市消協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也就是說南京國通(4S店)倒閉了,如果是生產質量問題,李先生可以向一汽奔騰X80的生產廠家要求賠償。
律師:
生產廠商和銷售商共同賠償
記者采訪了江蘇君遠律師事務所李淑君主任律師,李律師告訴記者: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第十五條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李律師繼續向記者表達:根據李先生的情況,如果確系車子本身質量問題,李先生依法既可以同時向生產廠商和銷售商主張共同賠償。對于銷售商南京國通已經停止營業的情況,如果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具備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李先生可以向南京國通的股東主張賠償。關于聚信紅騰,如果聚信紅騰是南京國通的承繼主體,李先生也可以向其主張賠償。如果是另外獨立的法人主體,則與本糾紛無關,李先生無法向其主張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