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慈善總會了解到,201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重特大疾病慈善醫療救助專項基金2000萬元已經到位,全區各級民政部門和慈善總會正有序開展救助資金撥付工作。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慈善總會了解到,201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重特大疾病慈善醫療救助專項基金2000萬元已經到位,全區各級民政部門和慈善總會正有序開展救助資金撥付工作。
據了解,該基金救助對象為具有內蒙古戶籍城鄉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孤兒、城市“三無”等低收入困難家庭的重特大疾病人員及當地政府、民政、慈善部門審核認定的符合救助條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內蒙古慈善總會消息稱,該基金救助標準為:扣除各項保險及救助、補助后,個人自負部分在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含5萬元),報銷20%;自負部分在5萬元以上、7萬元以下的(含7萬元),報銷25%;自負部分在7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的(含9萬元),報銷30%;自負部分在9萬元以上、11萬元以下的(含11萬元),報銷35%;自負部分在11萬元以上、13萬元以下的(含13萬元),報銷40%;自負部分在13萬元以上的報銷6萬元。對于未參加城鄉醫療保險的,按城鄉保險比例等扣除應報金額后給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