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金融辦副主任李軍11月22日公開披露,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上股交)設立科技創新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科創板)于11月20日獲批,目前制度規則、創新機制、系統建設、配套政策等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預計于12月底正式開板。
據上海市金融辦副主任李軍11月22日公開披露,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上股交)設立科技創新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科創板)于11月20日獲批,目前制度規則、創新機制、系統建設、配套政策等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預計于12月底正式開板。
此前早報曾報道,科創板的投資門檻為50萬元以上的金融資產,有50%的漲跌幅限制。
掛牌企業多元化,
意愿強烈
掛牌企業方面,李軍稱,科創板已召開過多場宣傳推介會,受到大量科創企業關注,特別是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一區22園)的科技型、創新型中小微企業,企業掛牌意愿強烈。上股交將結合擬定的掛牌條件,依規則對首批儲備企業進行嚴格篩選,著重審核掛牌企業的科技創新屬性。
上海股交中心創新業務部(籌)總監陳妍此前曾表示,科創板已儲備的企業中有央企和拆VIE架構的回歸企業,也有從上海股交中心E板和Q板孵化出來的公司。此外,上股交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會有所合作,科創板已儲備企業中還有準備登陸戰略新興板的“拆紅籌”企業。
對于企業掛牌的數量,此前預期為50家左右。不過,陳妍告訴早報記者,首批掛牌企業的具體數量還沒定,可能沒有50家那么多,不過希望有更多能體現特色和亮點的企業。
未盈利企業也能掛牌
11月22日,上股交還發布了一系列關于科創板的業務規則。其中,《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創新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準指引(試行)》(簡稱:《試行掛牌指引》)詳細披露了對于掛牌企業的要求。
《實行掛牌指引》明確,掛牌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包括:屬于科技型、創新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較高成長性或一定規模;公司股權歸屬清晰等。
其中,“科技型”應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公司研發投入強度不低于3%;直接從事研發的科技人員占比不低于10%;高新技術產值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公司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創新型”則應屬于上海“四新”經濟熱點領域,具有“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特征。
此外,陳妍此前就曾介紹,尚未實現收入或盈利的企業也能在科創板掛牌。
不過,根據《試行掛牌指引》,這類企業至少需要滿足以下三項條件之一:公司經研發后取得明顯的技術突破;公司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或公司獲批特許經營資質。
突出科技創新屬性,
錯位發展
在對科創板的定位上,李軍介紹,科創板定位為服務科技型、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的專業化市場板塊,為上證所、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等相關多層次資本市場孵化培育企業資源。
與上股交現有市場板塊相比,科創板更加突出企業的科技創新屬性;與相關多層次資本市場相比,科創板向初創期科技型、創新型企業延伸,擴大服務覆蓋面,錯位發展。
在服務對象上,科創板將重點面向尚未進入成熟期但具有較好的成長潛力,且滿足有關規范性及具有較為顯著的“四新(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經濟特征的科技型、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提供服務。
在服務內容上,科創板將更加注重利用互聯網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為掛牌企業提供融資等多元化金融服務,促進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以“投貸聯動”、“投保聯動”等方式加強對科技型、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的服務。
在服務方式上,科創板掛牌企業將采取非公開發行股份方式進行融資,股份交易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時探索建立做市商等有利于活躍市場交易和提升市場功能的交易制度。同時,建立完善與科創板相適應的登記結算系統。
李軍稱,“科創板橫向上與傳統及新興金融業態緊密聯動,縱向上與戰略新興版、全國股轉系統等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接”。
將吸引天使投資等機構
值得一提的是,科創板將突出吸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機構的特色。
李軍介紹,科創板將重點從“募、投、管、退”四個方面,擬設立“上海股交中心科技創新股權投資基金”作為母基金(“募”),建立科技創新企業信息庫(“投”),提高企業信息披露規范化、透明化程度(“管”),開辟掛牌審核簡易注冊程序、與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接、完善現有PE/LP份額報價系統功能(“退”)等多種方式,構建與股權投資機構良性互動機制。
此外,科創板將利用互聯網等手段,通過“投貸聯動”、“投保聯動”等服務機制,加強與銀行、證券、保險、私募、資管、擔保、保理等金融業態合作,形成“投智+融資”的平臺,為掛牌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