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教育系統查處多起違法違紀問題,已有多位高校領導被予以免職等處分,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連日來,教育系統查處多起違法違紀問題,已有多位高校領導被予以免職等處分,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昨日,中紀委刊發了對教育部部長袁貴仁的專訪,他坦言,近年來教育系統基建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套取挪用科研經費問題較為嚴重。袁貴仁還透露,高校等教育系統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利益輸送問題同樣不可忽視。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我國至少有41名高校領導被中紀委通報,其中不少都是因為對校辦企業監管乏力而“惹禍上身”。此前最為典型的莫過于今年初剛被提起公訴、有浙大“首富”之稱的浙江大學原副校長褚健,在主管浙大校屬中控科技集團的過程中,他涉嫌挪用公款,并掏空母公司浙大海納的資產。
而今年5月出版的《國資報告》披露,長期以來,幾乎所有的校辦企業一直都由高校自身充當監管主體,經營和管理體制存在嚴重的弊端,且將近八成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虧損。
盡管教育部十多年前就刻意在學校和企業之間設立“防火墻”,從而理順學校與企業的產權關系,但實際情況仍不如人意。資料顯示,包括人大、北大在內的多所高校,校辦企業的負責人員多有校級領導層的身影。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領導插手校辦企業的方式多樣。有業內人士舉例稱,高校領導既可以直接在校屬企業任職,也可以通過親信、親戚朋友間接控制,甚至可以技術入股,或讓人代持股。要想剎住這種風氣,簡單要求高校領導干部不得在校屬企業兼職還遠遠不夠,保證校辦企業經營管理的自主權更顯迫在眉睫。對此,曾有教育界專家建議,將各級校辦企業納入對應層級的國資委統一監管,部分地方高校已有過嘗試,如江西中醫學院下屬的江中制藥,在改制之后納入當地國資委監管,并成功上市。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強調,由于權責不清晰,高校學者深度參與企業運營,很容易出現國有資產的轉移、流失等問題。
下一步各高校應針對校領導參與創辦企業進行清理和規范,尤其是透明科研經費的使用,并進行獨立的財務審計。而從長遠看,我國大學應著力重建學校的治理模式和對教授的管理、評價體系,以制度改革切斷畸形的學術利益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