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磐安人張學友來派出所報警,他銀行卡上莫名其妙少了2000元。
“你是不是失憶了?”磐安縣公安局尖山派出所郭警官,指著視頻監控里的一個身影問。
“沒有沒有,只是忘了。”張學友不好意思地笑了。
12月1日,磐安人張學友來派出所報警,他銀行卡上莫名其妙少了2000元。
張學友是個85后,在一家企業上班。
當天,張學友說,他的銀行卡里有9000元余額,莫名其妙少了2000元。
他堅稱,卡一直在自己手上,沒有刷卡消費,也沒綁定網上支付業務和信用卡自動還款等業務。
他說,這張卡開通了短信提醒業務,但他從未收到過任何短信提醒。“我每次取錢、消費的短信,都會保留下來的,我用這個記賬。”
民警陪他到銀行調取賬單,賬單顯示,11月24日上午8:52,他的卡被跨行操作2000元。
張學友十分慌張,說:“完了,錢被人取走了。”
民警根據賬單的交易代碼查詢得知,取款發生在磐安縣尚湖鎮另一家銀行ATM機上。
ATM上必須要有銀行卡和正確密碼才能取到錢啊,除了他自己,沒人能操作,民警請他再想想。
12月8日上午,張學友再次來到尖山派出所。
他說,想了好多天,還是想不起來。“那一次取款的短信,手機里也沒有。”
民警帶他到尚湖的銀行,調取視頻監控。
11月24日8:52,視頻上顯示了張學友的身影。
張學友一臉茫然,半天沒有說話。
民警基本確定,錢肯定是他本人取走的,只是他忘了。
離開尖山所時,他忽然“哎呀”一聲,說“不好意思啊!我終于想起來了,我欠一個朋友2000元錢,可能是當天把錢取出來還給朋友了。”
8日下午,民警再次致電詢問,張學良很不好意思,說錢確實已經還給朋友,也許銀行短信沒收到就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