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償債壓力大 樓繼偉要求地方妥善處理或有債務】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下一步督促地方政府統籌包括債券資金在內的財政預算資金償還政府存量債務,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必要時可以處置政府資產。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非政府債券形勢的政府存量債務。
12月22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會第十八次會議上,作了《國務院關于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詳解今年地方政府債務(下稱“地方債”)管理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樓繼偉表示,下一步督促地方政府統籌包括債券資金在內的財政預算資金償還政府存量債務,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必要時可以處置政府資產。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非政府債券形勢的政府存量債務(下稱“置換債券”).
此外,政府還要依法妥善處置政府或有債務,推進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和融資,加大對違法舉債擔保行為的懲罰力度。
今年地方債六大抓手
對于2015年地方債管理工作,樓繼偉用了“取得一定成效”來予以評價。這些成效主要反映在六個方面。
首先,經全國人大批準,國務院確定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16萬億元,然后財政部由此提出分地區債務限額。
樓繼偉稱,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是落實預算法要求,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監督作用。
第二,發行3.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預計為地方政府每年節省利息2000億元。
樓繼偉稱,今年的置換債券額度實現了對當年到期債務的全覆蓋,將被置換的存量債務成本從平均約10%降至3.5%左右,預計將為地方每年節省利息2000億元。另外,置換債券雖然不直接增加投資,但在目前土地出讓收入減少等情況下能夠抵頂減收,為地方騰出資金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創造了條件。
第三,發行了6000億元新增地方政府債券,此舉有利于“穩增長”。
第四,將地方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
樓繼偉稱,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僅政府債券和外債轉貸等少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占債務余額的10%左右。大量政府債務游離于預算之外,影響了預算完整性和債務資金使用效益。但今年,各地已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將新增債券收支等納入預算管理。
第五,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
樓繼偉稱,今年財政部研究制定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辦法,組織評估各地區政府債務風險。對列入預警范圍的高風險地區,財政部要求其制訂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逐步將債務風險指標控制到警戒線以內。據初步測算,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的債務率為86%,風險總體可控。
第六,加強對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監管。
樓繼偉稱,財政部要求各地嚴格在批準的限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債,不得在限額之外通過企業舉借政府債務,并及時制止一些市縣政府違法違規為企業舉債提供擔保承諾的行為。發改委明確融資平臺公司新發行的企業債券不得與地方政府債務率、財政收入等指標掛鉤,實現與政府信用的隔離,并不再受理空殼類融資平臺公司的發債申請。
違規、變相舉債監管難
樓繼偉在上述報告中,指出地方債管理三大風險。
首先是個別地區存在局部風險。
樓繼偉表示,地方償債壓力較大,風險防范不容忽視。現階段,地方面臨“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雙重壓力,在財力增長放緩、特別是土地出讓收入持續下滑的形勢下,地方償債能力下降,一些地區債務規模較大,個別地區存在發生局部風險的可能性。
其次,違規舉債、變相舉債仍有發生,監管難度較大。
樓繼偉稱,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違規舉債,或為企業舉債違規提供擔保承諾等;個別金融機構繼續為地方政府違規舉債提供支持,并要求政府進行擔保。“明股暗債”等變相舉債行為時有發生,監管難度較大。
最后,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任務艱巨。融資平臺公司缺乏持續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自身“造血”能力較弱,與政府的關系短期內難以厘清,制約了市場化轉型的進程;或有債務處置涉及面較廣、情況復雜,加大了處置難度,等等。
明年償債放首位
對于明年地方債管理工作,樓繼偉提出五大要求,其中排在首位就是地方政府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同時鼓勵地方通過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化解存量債務。
排在第二位的是,依法妥善處置政府或有債務。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或有債務高達8.6萬億元。
在處置政府或有債務方面,樓繼偉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對已經發生的或有債務,外債轉貸合法擔保的依然有效,違法違規擔保的由政府、債務人與債權人共同協商,重新修訂合同,明確責任,依法解除擔保關系。二是或有債務確需政府代償的,報經省級政府批準后,由地方政府按照合同約定安排預算資金代償,并依法對原債務單位及有關責任方行使追索權。三是今后地方政府新增或有債務,應按照擔保法規定嚴格限定在政府為外債轉貸提供擔保的范圍內。
在推進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方面,樓繼偉強調,關閉空殼類公司。嚴禁安排財政資金為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融資買單。實體類公司轉型過程中,切實防止出現國有資產流失、逃廢債務等問題。
此外,明年政府將加強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嚴控債務增長。加大對違法舉債擔保行為的懲處力度,對地方違法舉借債務、違反規定替企業償債以及在國務院批準的外債轉貸以外為其他債務提供擔保的,依據預算法和擔保法有關規定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