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明年一定要推出戰略新興板】監管層首次明確表態,戰略新興產業板2016年有望推出。“從時間點上來說,明年‘戰興板’一定要推出。”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認為,發展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豐富市場層次,上海證券交易所戰略新興板的建立有其必要性。
監管層首次明確表態,戰略新興產業板2016年有望推出。“從時間點上來說,明年‘戰興板’一定要推出。”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認為,發展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豐富市場層次,上海證券交易所戰略新興板的建立有其必要性。
今天(12月25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出席介紹了《關于進一步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金融結構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的有關情況。
據方星海介紹,《實施意見》已在12月23日國務院常委會議審議通過,近期將以國務院文件形式發布。文件主要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降低我國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二是降低我國企業的杠桿率;三是分散我國金融體系的風險。
其中,健全直接融資市場體系的一項安排,即發展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建立上海證券交易所戰略新興板,依法推動特殊股權結構類創業企業在境內上市。
“目前具體標準和制度安排還在研究過程中,我們相信隨著注冊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和實施,戰略新興板的籌備工作也將在明年有一個實質性的進展。”證監會市場部主任霍達表示,在創業板之外,再增加一個上海證券交易所戰略新興板有其必要性。
“在這次國務院出臺的《實施意見》里,提到要建立上海證券交易所戰略新興板,實際上,這不是國務院文件第一次提到這個問題,在今年關于雙創的文件里已經提到這個問題,”霍達稱,戰略新興板的定位,不僅是針對一些境外的企業或者是VIE結構的企業到境內上市,更主要的是服務境內的各類創新創業、新興產業的企業,更好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那么既然已有創業板,為何還要單獨設立戰略新興板?霍達表示,在研究過程當中,證監會認為目前這類企業非常多,僅有一個創業板,市場服務還是不夠充分的,需要再增加一個新的上交所戰略新興板。
據他介紹,證監會將考慮吸取創業板發展的經驗教訓,開展制度創新,和創業板形成錯位發展、適度競爭,共同服務實體經濟的格局。“目前具體標準和制度安排還在研究過程中,我們相信隨著注冊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和實施,戰略新興板的籌備工作也將在明年有一個實質性的進展”。
作為分管國際業務的副主席,方星海對中企海外上市有深入觀察。他認為,中國有相當數量的科技型企業在海外上市,這在中國資本市場初創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國內容量沒有那么大。但是,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到今天,大量的科技型企業到海外上市已經不正常了。
“我們要創造條件,讓大量的中國科技型企業在國內上市,這也是全球的一個慣例,”方星海稱,很少國家的大型、有影響力的科技型企業是以海外作為主上市地的。要解決這個問題,從證監會的角度考慮,就是要創造條件,特別是讓那些拆除了VIE結構的公司回到國內能夠很快上市,而不是排隊多年依然難以IPO.
具體而言,一方面需要與注冊制改革、戰略新興板推出等制度設計結合起來。 另一方面,解決回歸企業的市場準入問題。“很多企業通過VIE結構到海外上市,除了在國內難以上市的原因外,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國有些行業不允許外資進入,”方星海表示,解決這一問題才能使大量在海外上市的企業,特別是媒體、互聯網領域的企業能夠回得來。長遠目標是讓有影響力的企業將中國資本市場作為主上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