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印發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申報指南】為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加快寬帶發展,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帶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032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申報指南》。(證券時報網)
為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加快寬帶發展,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帶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032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申報指南》。
附件:
2016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申報指南
為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加快寬帶發展,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帶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按照《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03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2016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申報要求明確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中央資金引導、地方協調支持、企業為主推進”的原則,在各省(區、市)自愿申請、擇優推薦的基礎上,組織實施2016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工作,支持農村及偏遠地區的寬帶建設運行。
(一)任務目標。
2020年以前推進未通寬帶的行政村(以下簡稱未通村)或寬帶接入能力不足12Mpbs的行政村(以下簡稱升級村)寬帶建設發展。其中,2016年,支持不超過1.5萬個未通村、2.2萬個升級村寬帶建設和運行。
(二)申報條件。
申請2016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的行政村應滿足如下條件:一是行政村未通寬帶,或已通寬帶但接入能力低于12Mbps;二是行政村距離臨近光節點距離在20公里以內。
(三)申報數量。
以地市(包括地級市、州、盟、地區,直轄市下轄區縣以及省直管縣等,以下同)人民政府為申報主體,將符合條件的行政村納入試點申報范圍。其中,東部、中部、西部省(市)和自治區推薦地市數量,分別不超過本省(區、市)下轄地市總數的20%、30%、35%、40%。
(四)補助上限。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一次性下達到省(區、市),具體補助規模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認定的分區域電信普遍服務投入成本為基數,東部、中部、西部及自治區各省(區、市)分別按其基數的15%、20%、30%、35%核定。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重點保障中標企業農村寬帶建設和運行維護費用補償。如與中標企業所提補助資金需求相比有結余,由省(區、市)財政廳(局)、通信管理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研究用于統籌推進試點工作,及時撥付到位。
二、工作程序
(一)試點申報。由地市人民政府自愿提出申請,結合所轄縣區政府的政策支持保障力度、農民用戶寬帶使用需求等因素,將符合條件的行政村納入試點申報范圍,編制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內容要求見附1),報所在省(區、市)通信管理局和財政廳(局),并抄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商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相關地市政府實施方案核實比選后,擇優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二)確定試點地區及下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結合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通信網絡基礎條件、市場需求、行政村規模、資金概算等,重點考慮地方政府承諾的支持政策、對中央財政資金需求、農村信息化應用推廣舉措等因素確定試點地區并適時向社會公示。按照試點地區未通村和升級村數量及分區域補助上限,確定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規模,并下達至省(區、市)財政廳(局).
(三)確定實施企業。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并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相關要求及文件協議范本(參見附2),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公開招標選定各試點地區電信普遍服務實施企業。
(四)簽訂協議及合同。試點地區人民政府與實施企業簽訂協議,約定承諾的支持政策等,報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備案。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與試點企業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履約責任等,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備案。
(五)實施試點任務。試點企業按照政府采購合同實施具體任務。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強組織協調,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資金使用方案,指導督促試點地市人民政府及中標企業推進試點,每半年在主流媒體公示試點進展,并報告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六)竣工考核驗收及檢查。試點任務竣工后,試點企業應向所在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向社會公示。驗收及公示情況于試點任務竣工2個月內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適時組織專項檢查,向社會公示檢查結果。
三、時間要求
地市人民政府編制的實施方案應于2015年12月25日前報當地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并抄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財政廳(局)商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門對相關申報方案進行預審后,于2015年12月26日前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包括文字材料3份,電子光盤1份).
附:1. 2016年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實施方案
2. 關于公開招標承擔電信普遍服務任務企業的統一要求
附1:
2016年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實施方案
一、申請區域概況
申請支持行政村的經濟、地理、基礎設施等基本情況。并填寫附表1.
二、農村通信發展現狀
相關行政村的通信基礎設施條件和用戶普及應用現狀。
三、政策支持情況
各級政府(含省、市、縣)已出臺及擬制訂的支持政策,包括征地、選址、用電、賠補等方面,并填寫附表2.
四、建設數量及投資概算等
試點年度內預期建設和(或)改造寬帶的行政村數量及總體投資資金概算及中央補貼資金需求,并填寫附表1.
五、農村信息化推廣舉措
各級政府在農村寬帶應用推廣、技能培訓,促進農村信息化發展等方面的思路舉措。
附表 1。申請支持行政村基本情況
2。政策支持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