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好同學”疑惑待解 *ST博元三遭監管層問詢】12月26日午間,*ST博元發布多條公告解釋上述有關“中國好同學”的疑問,包括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問詢函回函,這已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公司就此事發出的第三封問詢函。
*ST博元(600656.SH)正愈來愈身陷“中國好同學”困局。
12月26日午間,*ST博元發布多條公告解釋上述有關“中國好同學”的疑問,包括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問詢函回函,這已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公司就此事發出的第三封問詢函。
此前, *ST博元披露, 12月9日鄭偉斌與自然人鄭智凡、肖金兵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擬受讓二人全資持有的福建曠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95%股權。
12月10日,鄭偉斌與*ST博元簽署資產捐贈協議,擬將福建曠宇95%股權作價8.59億元無償注入*ST博元,以彌補公司原大股東挪用資金造成的損失。交易完成后,福建曠宇將成為*ST博元全資子公司,鄭偉斌不再擁有該部分資產的歸屬權和支配權。
公司此前回復上交所表示,鄭偉斌系許佳明高中同學,因不忍坐視*ST博元退市,希望通過資產捐贈改善*ST博元財務狀況,恢復期持續經營能力。
而在12月26日發布的公告中,*ST博元稱,購買福建曠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系鄭偉斌的獨立行為,作為公司的董事長,為了保證上市公司順利接受無償捐贈,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更加希望公司走出困境,走上正常發展的道路。雙方的約定是就假設鄭偉斌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不足時,許佳明個人提供無償的財務資助,其目的是為了恢復公司的持續
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維護上市公司利益,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時鄭偉斌獨立決策向博元投資捐贈資產的相關行為,不受他方影響,不影響其獨立行使對博元投資的股東權利,本次捐贈實質上是鄭偉斌作為股東贈予。而依據我國稅法及會計準則規定,公司本次接受無償捐贈資產進入資本公積,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公告亦稱,截至目前,公司董事長許佳明尚未向鄭偉斌提供財務資助。《財務資助協議》中約定的“雙方關于已經提供的財務資助的結算等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其“已經提供”指的是未來結算時點假設已經發生的財務資助,并非指協議簽訂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