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期待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28日公布。業內人士認為,辦法體現了對網絡借貸的“底線監管”思路,明確其信息中介性質,行業發展將逐步規范。
備受期待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28日公布。業內人士認為,辦法體現了對網絡借貸的“底線監管”思路,明確其信息中介性質,行業發展將逐步規范。
當前,P2P網貸風險高企,每3個平臺就有1個有問題。盈燦集團總裁、網貸之家創始人徐紅偉指出,根據辦法,三類問題平臺將消失:一是詐騙平臺,辦法對行業實行備案登記制,意味著行業有一定的門檻,這類平臺無備案即無法生存;二是帶病上線平臺,即原來已有窟窿,想通過P2P不斷造血生存的平臺,根據辦法中12項行業禁止行為以及借款人禁止行為的規定,這類平臺將無法生存;三是龐氏騙局平臺,辦法強調行業信息披露,要求平臺公布壞賬、逾期率、代償率等信息,這類平臺將因為信息披露而現形。此外,辦法規定P2P平臺不得開展線下業務,開線下門店。當下不少線下理財公司將自己標榜為P2P,也將被逐步清理。
另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12月24日,僅70余家P2P平臺與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不含前期談判、協議簽訂中),占總比不足3%;有25家銀行布局資金存管業務。這意味著,僅以銀行存管此項為標準,目前達標的平臺不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