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召開擴大會議,研究規范房地產項目審批及取消調整第四批行政審批有關事宜。調整后,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昨天下午,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召開擴大會議,研究規范房地產項目審批及取消調整第四批行政審批有關事宜。調整后,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昨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岳華峰主持召開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據了解,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13年以來,我市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07項。同時承接中省下放到我市的行政審批事項104項。為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根據中省要求,我市在認真梳理各部門現有行政審批基礎上,決定出第四批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這次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涉及29個部門共計105項,其中取消49項,下放21項,調整管理方式的32項,承接省政府下放審批事項3項。調整后,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如機動車駕駛證審驗這一項目,將下放至區縣公安交警大隊這一級別進行審批;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也將委托下放至區縣質監主管部門實施。
另外,根據相關方案,我市將進一步優化房地產項目的審批流程,從用地立項、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這四個階段進行并聯審批。每個階段由一個部門牽頭,負責統一受理申請材料,統一組織其他部門開展并聯審批,統一告知房地產企業審批結果。目前,這一審批流程方案還在不斷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