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小微企業再迎利好】日前,天津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經過了一年的探索和嘗試迎來了升級版,作為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補充措施,此次“新十條”政策的出臺,為更好發揮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更加精準發力,服務天津重點領域和產業發揮更大作用。
日前,天津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經過了一年的探索和嘗試迎來了升級版,作為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補充措施,此次“新十條”政策的出臺,為更好發揮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更加精準發力,服務天津重點領域和產業發揮更大作用。
“補償機制的設計極大地激發了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的積極性,許多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專門創新了產品、簡化了審貸流程、增加了規模、配備專門人員服務。”天津市金融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自2010年天津實施“科技小巨人”發展計劃以來,科技型企業已達7萬家,“小巨人”企業達到3430家,高新技術企業1688家,對于培育創新驅動力和新的經濟增長動能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從貸款情況來看,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天津有存量貸款的科技型企業僅為4728戶,占全部科技型企業的比重僅為6.8%,有超過6.5萬家企業沒有貸款;天津2015年新獲得貸款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共533戶,僅占全部高新技術企業戶數的31.6%;2015年新獲得貸款支持的科技小巨人企業共1018戶,也僅占全部科技小巨人企業戶數的29.7%。
“這些數據說明,當前天津的科技型企業有存量貸款的企業數量不多,還有很大的挖掘空間,科技型企業的發展潛力很大,需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這些科技小巨人企業絕大部分是輕資產企業,抵押擔保不足,需要以差別化風險補償政策進一步引導金融機構對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支持。考慮到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質押不同于一般權屬,具有信用貸款性質,知識產權局也多次建議將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視同信用貸款。”天津市金融局相關負責人解讀時表示,綜合以上因素,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小巨人的信用貸款補償比例提高到70%。
2015年以來,天津進出口貿易總額負增長趨勢明顯,同比下降幅度不斷擴大,特別是出口型貿易企業的發展嚴重受阻。從融資服務上看,需要對出口型外貿企業給予定向信貸扶持。因此,對金融機構向出口型外貿中小企業發放的信用貸款(含出口信保融資、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貸款、訂單融資、應收賬款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貸款本金損失的風險補償比例提高至70%。
對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等抵押融資方面,天津部分農業區縣已開展試點。一直以來,區縣對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等抵質押融資規模的呼聲也很高。
為建立以農村信貸扶持和風險補償機制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配套政策體系,對各合作金融機構向涉農中小微企業發放的信用貸款(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業設施抵質押貸款),貸款本金損失的風險補償比例提高至70%。
同時,利用“銀稅互動”助力中小微企業融資。“新十條”支持金融機構依企業納稅信用信息開發金融創新產品。按營業稅與增值稅納稅合計額給予4倍以上的信用貸款支持并循環授信;為分散風險、降低金融機構戶均貸款額、擴大貸款覆蓋面,對于基于納稅額一定倍數的單戶信用貸款下限設定為不低于50萬元。
“新十條”明確,各區縣政府可結合本區域產業、行業、園區發展規劃,出資設立區域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用于企業償債過橋、風險緩釋和提前補償。
為了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從天津情況看,雖然各區縣普遍建立了政策性擔保機構,但擔保規模小、放大倍數低,主要一個原因是資源分散,沒有一個市級擔保實力強的機構。因此在市級層面要設立跨行業、跨服務區域、資金實力較強的擔保公司尤為重要。“新十條”明確,健全政府融資擔保體系。支持設立政府發起或引導的融資擔保公司,積極吸收其他資本參與,增強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信用擔保能力;鼓勵區縣做大做強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建立健全擔保資本金動態補充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