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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臺新政,公積金余額可作新房、二手房購房前期資金,這對買房人來說是利好消息。特別對首次置業、改善置業的人群,可以減輕籌集首付的壓力,加快付款節奏。”南京工業大學天誠不動產研究所所長、南京市房地產學會會長吳翔華28日在受訪時表示。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7日晚發布《關于優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相關規定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提到,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以下簡稱“購房職工”)購買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可以與開發企業簽訂協議,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作為購房前期資金。
《細則》還提到,購買南京市存量住房的購房職工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可以與賣方簽訂協議,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作為購房前期資金。
上述《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據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計,2022年,全年共歸集住房公積金535.82億元(人民幣,下同),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7%;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283.84億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5%。全年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390.93億元,住房公積金個貸率保持103%,資金得到充分使用。
吳翔華介紹,按照原來的流程,購房人是先付首付,再提取公積金;按照持續到今年底的新政,購房人可以直接用公積金支付購房前期資金。“這樣的話,籌集資金的壓力就變小了,中間環節也減少了,提高了購房便利度。”
去年,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利好政策不斷,其中包括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額度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