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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北京教育考試院發布《關于做好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提到,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23年10月25日9時至28日17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時間為10月10日9時至11日17時)。
高考報名分三個階段
《通知》中提到,報名包括網上提交報名申請、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并繳費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網上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23年10月25日9時至28日17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時間為10月10日9時至11日17時),網址:www.bjeea.cn。
本階段考生須提交姓名、證件號碼等個人基本信息,同時需選擇報名單位。考生后續報名資格確認、體檢等相關事宜均由報名單位組織實施,本市學籍應屆考生報名單位原則上為學籍所在學校,往屆考生和京外就讀應屆考生報名單位為戶籍所在區高招辦或戶籍所在街道(具體由各區高招辦確定)。
第二階段為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并繳費,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9時至4日17時,網址:www.bjeea.cn本階段為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選報考試科目(項目)、填寫個人簡歷等具體信息并繳費。
第三階段為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工作由報名單位負責,主要是核驗考生身份和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同時現場采集考生電子照片。該項工作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報名單位確定。
北京教育考試院表示,完成網上個人信息填報并繳費的考生本人持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件原件(往屆考生還需持高中畢業證明,京外就讀應屆考生還須持就讀學校開具的證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見,在職職工還須持單位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
考生完成上述三個階段且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后,方可參加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結束后,如考生因戶口進京等客觀因素發生變化,已符合在京高考報名條件,且在相關考試安排允許的情況下,可按程序向報名單位或區高招辦提出補報名申請。
統考英語聽說首次考試12月16日進行
北京教育考試院明確,報考考試類型分全國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及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單考”)兩種,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統考,其他考生可任選一種。
統考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參加本科錄取的考生還須根據擬報考高校(專業)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本科錄取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和選考的3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績)構成。高職(專科)錄取采用“統考+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招生模式,高考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成績組成,招生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合格性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8門)中選定2門,考生相應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方能投檔。不參加本科錄取只參加高職(專科)錄取的考生可以不報考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
單考考試科目的設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公共文化課;“X”指招生學校根據不同專業要求設定的綜合專業課一科或專業基礎課、職業技能課兩科,考試內容和考試方式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并根據專業特點及培養要求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考生若只參加“高職自主招生”,請選擇“單考”考試類型并選定“不參加公共文化課考試”。統考和單考的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統考英語聽說考試與筆試分離,實行計算機考試,一年兩次考試,取聽說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英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第一次考試于2023年12月16日進行,第二次考試于2024年3月進行。其他外語語種考試使用全國卷,聽力考試一年兩考,取聽力最高成績與筆試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第一次考試于2024年1月8日進行,第二次考試于2024年6月8日進行。
統考考生在選報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時,所選報科目須已通過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2019年及以前的會考成績須不低于C等級,京外高中就讀考生須通過北京市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方可報考。擬選報科目未通過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可報名參加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通過后于2024年3月4日至6日向高考報名單位申請補報或調整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
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與高考報名同期進行
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體育專業考試、英語聽說考試、外語(非英語)聽力考試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期進行,符合條件擬報名參加相關考試的考生須選報相關項目并繳費。
藝術類專業全市統一考試包括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科類,戲曲類實行省際聯考。考生可在上述7個科類中選擇一類填報,各科類之間原則上不得兼報。同一科類內的不同專業方向可以兼報(音樂類考生可以兼報音樂教育和音樂表演;表(導)演類考生可以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對具有其他專業特長及潛質、確需兼報不同藝術科類的考生,須在2023年11月4日17時前向報名單位提交申請,通過相關審核程序后方可兼報。
5類考生不得報名
北京教育考試院明確5類考生不得報名,分別為: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北京教育考試院明確,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本市集體戶口的學生,除下列情況可在限定范圍內報名外,其他情況不得報名:體育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考試;藝術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北京教育考試院還表示,高考報名的同時將采集部分照顧政策資格考生信息,符合相關照顧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時提供相關信息及證明材料以供審核確認。網上報名時采集的照顧對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的5A級青年志愿者等考生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其他照顧類型由相關部門審核并提供名單,不在高考報名時采集。考生體檢將于2024年3月進行,具體時間由報名單位通知。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武文娟
編輯/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