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在臺灣叫什么名字—奔馳寶馬在臺灣叫什么名字
創立于1926年,創始人是卡爾·本茨和戈特利布·戴姆勒。它的前身是1886年成立的奔馳汽車廠和戴姆勒汽車廠。1926年兩廠合并后,叫戴姆勒——奔馳汽車公司,所生產的汽車叫做梅賽德斯-奔馳(Mercedes-Benz)。
出生火車工人家庭的卡爾?奔馳,1883年39歲的他成立了奔馳公司,該公司一開始主要生產工業用機械,到了1885年,制造出了世界上第一輛基于馬車的汽油動力三輪汽車,并且于1886年1月29日獲得專利權,這是人類史上第一份汽車的專利證書,而這一天也是公認的汽車的生日。
卡爾?奔馳早年成立的奔馳公司提交了“ORIGINAL BENZ+齒輪”的新商標申請,標簽上的英文直譯為“原版奔馳”,這枚標志也是所有資料中記載的最早的奔馳標志。
而后,奔馳在許多賽車比賽中都取得了不俗的戰績,也因此公司在1909年修改了他們的標志,新標志將舊標志中的文字內容精簡到只剩下“BENZ”四個字母,而老標志中突出機械感的齒輪狀外圈也被月桂花環代替。
DMG汽車公司在奔馳與戴姆勒這兩家公司合并前,他們各自獨立經營并且互為競爭對手。 戴姆勒汽車公司成立于1890年11月28日,由戈特利布?戴姆勒與威廉?邁巴赫聯手創立。戴姆勒公司首個受到法律保護的商標始于1899年,公司提出使用公司名稱“Diamler-Motoren-Gesellschaft”的縮寫“DMG”作為新商標并獲得批復,從那時起“DMG”商標被正式啟用。
而在同一時期,戴姆勒公司的最大客戶埃米爾?杰利內克(一位奧匈帝國商人)在向公司提出產品需求時,給出了這樣一個要求:用他女兒的名字梅賽德斯(Mercedes,來自西班牙語,有幸福的含義)來命名新車!結果公司采納了他的要求,并于1902年6月23日申請將“MERCEDES”(梅賽德斯)這個人名注冊為商標并得到批復,而梅賽德斯的時代也就此被開啟。
1909年:三叉星標志首度出現
在戴姆勒公司獲得梅賽德斯品牌名稱專利之后,公司覺得需要一個更有特色的商標。當戈特利布·戴姆勒的兒子保羅(Paul)與阿道夫(Adolf)憶起其父親先前采用一顆星做為商標后,戴姆勒公司采納了此想法,于1909年6月將三叉星徽注冊為公司商標,關于這個“三叉星”標志的含義,最廣為流傳的說法是:它表現了戴姆勒本人在海、陸、空各個領域發展的抱負。
1916年:首個結合“梅賽德斯”的三叉星標志
1916年,DMG又注冊了一個新版本的三叉星標志,這個標志在原有的三叉星標志基礎上加上了一個圓形外圈,并在圓環底部加入“MERCEDES”字樣,同時在圓環的其余空白位置分別加入四顆小的“三叉星”,其用意也僅僅是為了填補商標上的空白位置。從該標志的整體樣式上來看,這枚新版的梅賽德斯標志也是日后的梅賽德斯-奔馳標志的雛形。
梅賽德斯-奔馳標志誕生1926年6月28日,DMG與Benz & Cie.兩家公司正式合并為“戴姆勒-奔馳”(Daimler-Benz AG)公司,而根據DMG對其旗下汽車產品的命名方式,新公司生產的汽車產品就順理成章的被命名為“梅賽德斯-奔馳”(Mercedes-Benz)。使用這樣的命名是因為“梅賽德斯”與“奔馳”分別來自兩家不同的公司,可體現兩家公司的平衡與相互的尊重。
新版標志在樣式以及內容上,都完美的融合了兩家公司合并前各自標志中的元素,在保留了梅賽德斯標志中的圓形和三叉星設計的前提下,又在三叉星外面的圓邊框中加入了來自奔馳公司標志的月桂花環元素,而“MERCEDES”跟“BENZ”的英文字母也被分別置于圓邊框的上下端。
到了1933年,梅賽德斯-奔馳設計出了一款“簡化版”標志,這款標志上沒有任何文字,只是簡單保留了三叉星外加一個圓圈,而這個標志中的三叉星明顯比之前的要修長很多。之后在1989年,該標志又經過了一次立體化的處理,樣式不變,從那之后該標志就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除了前面所提到的這些梅賽德斯-奔馳標志之外,很多奔馳車車頭還有一種立標形式的標志,這種標志底座的樣式與1926年版標志的圓形邊框樣式一樣(有圖案的版本僅限90年代車型使用,在那之前與2005年之后的立標都取消了底座里面的圖案),而邊框中心,則是作為底座被用來放置獨立的三叉星加一個圓圈的立標。這枚立標被設計出來之后沒有經過修改并且沿用至今。
它是德國汽車王國桂冠上最璀璨的一顆明珠,它是傳奇的汽車始祖——梅賽德斯-奔馳(Mercedes-Benz)。梅賽德斯-奔馳之所以能在市場上屹立不倒,絕對不是因為奔馳發明了全世界公認的第一輛汽車這么簡單,更多的是對其產品品質的堅持,這是公司的百年承諾,更是三叉星標志的真正內涵!你認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