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采購合同付款比例_設備采購合同付款比例規定
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了加強設備采購管理,使企業采購的設備能夠更好地為產品生產和經濟活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生產設備的采購管理。
第二章 設備采購管理
(一)設備規劃
第三條 設備規劃方案的確定。
1.由主管生產技術的副總經理主持,組織各有關部門人員,共同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作出決定。
2.編制費用預算和資金籌集措施方案,列入企業技術措施規劃,經批準后,責成有關部門實施。
第四條 設備的技術經濟論證。
1.分析比較幾種方案,并考慮設備壽命周期費用和設備綜合效率等因素后進行評價,選擇最佳方案。
2.分析對比時,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搜集的數據必須準確,運用系統工程、價值工程等觀點評價計算,使選擇方案、經濟效益最好,投資回收期最短。
第五條 設備選用的原則。
1.技術先進性。
2.設備的生產效率。
3.生產的產品質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環保性。
6.設備的適用性。
7.滿足生產工藝程度。
8.設備的可靠性。
9.設備的維修性。
10.人機匹配操作方便。
(二)設備購置
第六條 根據公司的生產需要,由車間或設備管理員提出設備更新和添置要求。
第七條 工程部或設備員根據車間考察情況,綜合考慮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維修性和經濟性指標,提出購置計劃,報分管總經理審核。
第八條 外購設備選型要求。設備選型時,盡量與現有機型統一,避免機型繁雜,保留技術先進、可靠性和維修性好的型號,有利于設備管理、維修工作的標準化、通用化和系列化,節約費用(如圖樣、備件、修理及技術準備工作等)。
第九條 與設備供應商簽訂設備購買合同。
第十條 設備購置申請。公司所有設備(包括低值易耗設備)的購置,均應有批準依據,新增設備和更新設備按年度計劃執行,零星購置的設備由使用單位填寫“設備新增或更新申請表”,經有關部門會簽后,由總經理批準,交工程部負責購置。
第十一條 對重點關鍵設備的購置。企業的重點、關鍵設備,除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外,還應由工程主管決策批準。進口設備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交公司高層管理委員會討論,總經理決策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 標準設備訂貨管理。采購人員須嚴格按照批準下達的計劃執行。
1.做到不重訂、不漏訂、不錯訂,不訂購淘汰產品。根據批準的計劃和安裝使用需要,做到保質、保量、按時供應。
2.比質比價、擇優訂貨,認真選點、定點,建立穩定可靠的供應渠道。
3.采購合同規定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交貨時間、質量標準、特殊要求、到站和結算方式等內容,必須仔細填寫清楚,做到準確無誤。
第十三條 非標準設備訂貨管理。
1.基建、技措、環保及維修需用的非標準設備的訂貨圖樣、資料,須通過審核簽字無誤,方允許安排采購。
2.用于審核和清理的圖樣,應達到的標準和要求是:圖面清晰,零部件制造圖齊全,編寫明確不亂,重量、材質、牌號、工藝尺寸、加工符號及技術要求齊備,裝配圖和零部件數量準確。
3.采購合同須標明合同號、名稱、圖號、數量、重量、交貨時間、結算方式、運輸要求、提供圖樣份數,以及雙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三)設備購入安裝、調試與驗收
第十四條 由工程部對設備進行開箱驗收,檢查設備的外觀,備、附件是否齊全,隨機技術文件是否完整。
第十五條 工程部參與設備的安裝調試,完成后,會同技術部進行設備安裝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報告,按規定分類編號人賬。
第十六條 設備的安裝。
1.由工程部制定新設備安裝方案,經主管審核同意后,組織新設備開箱、基礎施工和安裝技術準備,關鍵設備的安裝方案由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2.新設備安裝。由工程部負責組織,基礎驗收合格后,組織設備出庫、就位、安裝及調試。
3.設備安裝前的準備。
(1)了解設備的重量、體積(高度、寬度、長度)、吊卸就位的條 件,并確定其運輸路線。
(2)了解設備的工作環境條 件,選用符合規定的安裝場地,對有恒溫、恒濕等特殊環境要求的設備,應嚴格按設備說明書所規定的條 件進行。
(3)準備安裝時所需的物資器材、工具、測量儀器及潤滑材料等。
4.設備的安裝。
(1)設備平面布置圖由車間、技術科和設備科共同提出,報總經理審批。
(2)按批準的平面布置圖進行設備安裝。
(3)按照設備說明書上規定的要求建造安裝設備的基礎。
(4)設備裝牢后,將所有污物、水跡、鐵屑、防銹油清除干凈;所有進行裝配(或組裝)的零部件,須清洗干凈,并涂上規定的油脂,特別注意接合面和滑動面的清潔度,但設備上的密封、鉛封和技術文件中規定不得拆卸件,不準拆卸清洗。
(5)設備零部件清洗裝配好后,應將所有的潤滑部位按規定加注潤滑油脂,然后用手轉動各運動的零部件,要求輕松靈活,沒有阻礙、振動和運動方向錯誤等反常現象。對于某些大型設備,人力無法搬動時,可使用適當的工具,但應緩慢及謹慎進行。
(6)電氣部分的安裝,要求安全、準確、可靠。
第十七條 設備的調試。
1.在設備機械部分試運轉前,其電氣部分(包括電動機、示警及信號裝置),應先行試運轉。電動機試運轉前,不掛上皮帶,待接上電源確定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后,再掛上皮帶,并適當拉緊。
2.試車前裝好防護裝置,清理設備上不必要的物件,確保安全。
3.在設備潤滑面上多次涂油,保持有足夠的潤滑油。
4.試車時空轉1h,注意升溫變化;從部件開始到整機逐級運轉。
5.開啟起動按鈕時,應先點動數次,觀察各部位動作無誤后,方得正式運轉,并由低速成逐漸增至高速。
6.試運轉中如發現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停止并檢查修理。
7.試車中潤滑、液壓系統和冷卻或加熱系統各管道暢通無阻,閥件和機構的動作正確、靈活、可靠、無漏油現象。
第十八條 新設備安裝調試后,由工程部組織使用車間及技術工藝部及品質部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十九條 設備驗收合格后,由工程部負責辦理驗收及移交手續,填寫“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單”、“設備精度檢驗記錄”、“設備運轉試驗記錄”、“設備切削試驗記錄”、“設備附件和工具明細表”、“隨機備品配件人庫單”等。
第二十條 經參加驗收人員共同簽字后,正式移交給使用部門,隨機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門的操作者保管,隨機備、配件由備件庫負責保管,技術文件由工程部統一整理歸檔,“使用說明書”由檔案室負責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