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休假申請書怎么寫;孕婦休假申請書怎么寫模板
商報訊(記者 鄒強 通訊員耿莉)日前,本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本省將全面實施一對夫妻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并規定婚假13天;對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方產假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延長30天,一共128天。男方護理假延長5天,共15天。
群眾最關心的是產假問題和男方護理假問題,這涉及女職工的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等多項切身權益。昨天,姑蘇法院總結近年來法院審理的孕產休假案例,來給大家做個法律提醒。
提示A
產假期間不上班
工資必須發
謝女士在某設計公司工作。在距離其預產期還有十天時,她向單位提交《產假申請表》。單位最終同意讓她回家休息,但是開出條件:“回家休養期間工資不發”。休完三個月產假的謝女士以要求設計公司補發其產假期間工資為由,向勞動仲裁委提出申訴。仲裁委支持了謝女士的請求。某設計公司不服裁決,告到法院。
法院審理后判決:設計公司按謝女士的原工資標準向謝女士支付產假期間的工資。
法官提醒:法律為女職工孕產期勞動權益提供最重要的兩種保護。一是保護“三期”女職工的經濟利益,即“三期”的基本工資待遇不得降低。二是保護“三期”女職工的休假權益,即休假時間不得壓縮。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某設計公司不允許謝女士提前十天休產假,顯然違反法律對“三期”女職工休假時間的規定。不支付謝女士三個月產假期間的工資,又違反法律中不得降低“三期”女職工基本工資的規定。而如果《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得到通過,女職工產假保護將在98天的基礎上延長30天。
提示B
產檢請假不得扣發工資
某商場銷售員小王懷孕后,因為定期要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每個月都要向單位請一兩次假。商場人力主管認為,小王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產檢,應該按照病假的情況處理,所以她做產檢那天的工資是按照病假工資標準給的,而且根據商場的員工管理制度,如果小王在本季度中累計請假天數超過十天,還會扣發該季度的獎金。“產檢不能不做,可是每次都因此扣工資,這在無形之中加大我的經濟壓力。”小王為此很苦惱。
法官提醒: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商場的上述決定,顯然屬于違法行為。小王有權根據相關法律向有關部門反映,進行維權。但準媽媽們需要注意,隨著企業管理規定的逐步完善成熟,女職工在進行產前檢查前,應該按照企業考勤管理規定,履行必要的請假手續,并注意留存相關診療記錄,避免因為程序和證據問題,影響自己孕期合法勞動權益的維護。
提示C
男方陪產假
需得到保障
小湯是某公司員工。在職期間,他的妻子在去年生下一名女嬰。為了照顧妻女,他根據公司制度請了帶薪陪產假,但后來發現并未足額發放當月工資。小湯為此申請仲裁,后來他不服裁決結果,起訴到法院。法院經審理查明,在考勤表明確記載有陪產假的情況下,公司未對小湯存在缺勤、事假等扣發工資的情況提供證據,因此克扣工資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補足相應的工資差額。
法官提醒:陪產假又稱護理假,是男方在妻子產假期間享受的陪護假期。盡管在《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沒有相關規定,但不少省市在計生條例中有具體規定,因此用人單位需依法依規保證男性相應的休陪產假、支付勞動報酬等相關權益。值得一提的是,《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規定男方護理假延長5天,如果能夠通過,將給男方帶來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