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勉期滿書面報告范文、誡勉期結束后要做什么
四川新聞網廣安12月27日訊(冉鵬 譚精華 范加林)為進一步規范黨員干部的從政行為,增強領導干部廉政意識, 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廣安市武勝縣紀委監察局根據新修訂《條例》《準則》的要求, 大力推行廉政誡勉談話制度,對全縣范圍內黨員干部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明顯問題,但構不成黨紀政紀最低處分標準的,預警談話不足以督促其改正錯誤的,由組織直接找本人談話,指出問題,告誡勸勉,進行批評教育。
該縣進一步明確黨員干部廉政誡勉談話程序,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就誡勉談話的對象、內容提出建議,呈送同級黨委、政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同志審定后,方可開展工作。領導同志也可根據發現和了解到的問題,自己決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誡勉談話的時間、地點由談話人確定,并由工作人員負責通知被談話人。
談話人在談話之前,應了解被談話人的基本情況和談話的主要內容。對被談話人的違規違紀行為,應本著澄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原則,開展積極的批評,指出錯誤,幫助其提高認識,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如發現被談話人有嚴重違紀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和紀檢監察機關反映,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據有關規定調查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應指派工作人員,協助談話人做好談話記錄,填寫《武勝縣黨員干部廉政誡勉談話登記表》,做好資料歸檔工作。根據保密工作需要:也可由談話領導與被談話人單獨進行誡勉談話,談話領導應及時填寫《武勝縣黨員干部廉政誡勉談話登記表》,并妥為保存。誡勉談話要嚴格要求,指出其存在問題,分清是非責任,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督促整改,幫助其吸取教訓,防微杜漸,使談話對象少犯或不犯錯誤。
被誡勉談話的黨員要在一周內,向黨組織寫出對存在問題的認識及改進措施的書面報告。誡勉期一般為半年至一年。誡勉期內,黨組織要定期了解被誡勉黨員的情況,認真做好幫助、教育和管理工作。誡勉期滿后,被誡勉黨員要寫出思想和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報所在黨組織,并由所在黨組織將誡勉期間現實表現情況報送紀檢監察部門。
此外,該縣紀委還建立誡勉談話臺帳,記載被誡勉談話的對象、內容等情況,記入本人的廉政檔案。誡勉談話的情況應視情況向有關單位和領導通報。黨員干部在誡勉談話期間,一律不得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黨員在誡勉期間改正和表現好的,解除誡勉;對仍不能改正錯誤,思想、工作表現沒有好轉的,視情況延長誡勉期限,延長誡勉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對仍無明顯改進或又出現新的問題的,經研究建議組織部門給予組織處理或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