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的書面文件,正規辭退通知書
現在的市場經濟環境普遍都不是很景氣,很多企業也是在生死邊緣掙扎,降薪裁員也都是常有的事兒。員工在擔心明天可能會失業的同時,老板可能早就在砸鍋賣鐵四處貸款維持企業生計了。雖然勞動者都知道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獲得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俗稱“2N”),但是你知道如何界定違法解除勞動關系,以及如何計算經濟賠償金嗎?
一、什么是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在法律上其實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或者定義。你可以理解為:勞動者平時并沒有什么違法、違規的情形,也沒有什么工作過失,無緣無故地就被企業單方面辭退了,此時很可能就是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二、企業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會有什么法律后果嗎?
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給大家翻譯一下: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時,勞動者有兩種選擇,第一種選擇就是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關系,第二種選擇就是勞動者不想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了,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賠償金。
三、經濟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經濟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簡而言之,就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計算出結果后,再乘以2,就是經濟賠償金了!具體關于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的方法,可以看一下我之前寫的文章,在此不再贅述了。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四、只要是被公司辭退就能獲得經濟賠償金嗎?
不是的,勞動者想要獲得經濟賠償金,首要前提必須是企業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才行。如果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辭退員工,而且證據充分的話,則屬于合法辭退此時,勞動者是沒有一分錢任何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的。因此各位勞動者在主張經濟賠償金前,一定要界定清楚,用人單位是否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五、被公司違法辭退后,勞動者第一時間應當做什么?
如果被公司違法辭退了,一定要記得跟公司索要書面的辭退通知,并要求公司注明辭退原因及理由。避免公司將來打官司的時候賴賬,如果公司拒不配合出具任何書面辭退文件,勞動者也可以電話錄音或者微信聊天記錄截圖的方式相佐證。否則沒有證據,那么一切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都將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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