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面轉讓合同協議(商鋪轉讓合同正規范本)
2023-12-06 16:31:43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省縣街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x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設備等全部歸乙方。
四、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X元整,(大寫:人民幣 X元整 )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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