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使用協議書范本,叉車使用協議書范本下載
一、叉車及液壓車操作管理
1、操作前檢查
在使用叉車前,所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進行檢查以確保叉車的可使用性。此檢查必須每日進行,檢查結果由叉車司機記錄在《檢查日報表》里。
2、操作后檢查
每日工作完畢后,叉車司機須進行操作后檢查,發現任何不妥當都要報告給倉庫主管。檢查結果由叉車司機記錄在檢查日記里。
3、嚴禁使用有故障及安全隱患的車輛進行叉車作業,故障車輛要按規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做好標識,等候處理。
4、叉車司機的裝束:確保穿著適當的衣服,松散的衣服可能會被方向盤、操作桿、腳踏板纏住而導致人員受傷和叉車損壞。
二、叉車及液壓車行駛作業操作要點
1、行駛時要做到“二不帶”、“四先讓”、“六禁止”、“七減速”。
二不帶:叉車不帶人行駛;叉車不帶人升降。
四先讓:空車讓重車;支線讓干線;室內讓室外;小轉彎讓大轉彎。
六禁止:禁止叉車在道口停留;禁止叉車行駛時突然轉向;禁止拐死彎;禁止兩臺叉車同抬一件貨物行駛;禁止非緊急情況下用緊急制動;禁止高速轉彎。
七減速:在路面不平處行駛減速;進出庫、車門口時減速并鳴喇叭示警;在交叉道口行駛時減速;在狹窄道路上行駛時減速;接近目的地和貨物時減速;在轉彎時減速并鳴喇叭示警;后退時減速并鳴喇叭示警。
2、作業時做到“五不叉”。
(1)貨物重心超過貨叉載荷中心不叉,以保證叉車的縱向穩定性。
(2)單叉偏載不叉,以保證叉車的橫向穩定性。
(3)貨物堆碼不穩不叉。
(4)叉尖可能損壞貨物不叉。
(5)超重或重量不明不叉。
三、叉車及液壓車的保養、修理和損壞時處理
保養:根據與提供設備保養的供貨商合同條款定期對叉車進行例行的保養。
修理:所有問題的叉車必須由主管安排修理。
損壞時處理:叉車發生被損壞或變形時,立即停止操作,關掉發動機并報告給倉庫主管以便即時采取正確的措施進行處理,并在叉車上對損壞的部位作出標記。
四、叉車安全操作規定
五、叉車及液壓車管理處罰規定
1、叉車司機在庫區作業時損壞貨物、貨架及其他設備,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50元。發生叉車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撞壞貨物或設備后,隱瞞不報或知情不報,相關肇事者和知情者每人罰款100元,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未經主管許可使用叉車或將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以車代步、載人行使或載人升降,每次罰款100元。叉車超速行駛每次罰款30元。
3、未經倉庫主管(含)以上領導同意,將叉車借給外單位用或私自為外單位作業,每次罰款200元。
4、未按規定按時對叉車電瓶、水箱、機油等進行清潔保養或記錄,每次罰款100元。人離開叉車,鑰匙未取下,每次罰款20元,遺失賠償。
5、對發現叉車有故障不報修或帶病操作使用的,每次罰款150元。
6、叉車司機亂取貨位或貨物取成梯形,每次罰款20元,裝錯車輛的除賠償損失外,每次罰款50元。裝卸貨物時利用叉車推擠貨物,每次罰款20元,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推動靜態物體如車輛,每次罰款50元。
7、叉車停放不到位,亂停亂放,每次罰款20元。
六、相關要求
請各單位對叉車的維修,保養工作要加以重視,對叉車司機的操作進行監督,要求收到此文后立即著手以下工作:
1、落實本單位叉車管理責任人。
2、通過早會或專題會議的方式組織叉車司機對本文件進行學習,并張貼長期執行。
3、各倉庫主管立即著手建立叉車保養和維修檔案。
4、各單位在進行故障維修時,需向修理商提供價格外,還要提供維修后的保修期,并做好維修記錄。
5、一旦發現有設備有故障前兆,要立即上報倉儲主官并聯系修理。
6、不論是例行保養或故障維修,都必須先報綜合辦,與倉儲科,經核實后再進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