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出租合同模板、租倉庫合同協議書簡單
甲方(委托方):XXXX新區招商工作局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受托方):XXXX園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為共同做好XX新區招商引資工作,委托方與受托方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招商引資事務。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委托目的
乙方充分發揮其在產業招商引資方面的優勢,為甲方引進京津冀、珠三角、長三角等地區符合甲方產業發展方向的高質量投資企業,并實現企業落地、投產。
為提升招商引資競爭力、加速產業聚集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促進xx新區經濟長遠、有效發展,由乙方搭建產業服務的平臺,向招引企業提供政務、資本、人力、市場、技術、中介、生活等全生命周期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在本協議期間內,乙完成如下委托事項:
2.1開展招商服務:接受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產業定位及招商方向,開展專業化的招商引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組織甲方與意向企業相互考察、對接有關項目投資事宜,協助甲方舉辦招商推介會并邀請有潛在投資意向企業參會,協助甲方進行項目對接、談判及簽約等。
2.2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招商服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進行招商,使具備合法資質、達到甲方條件要求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通過招拍掛或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并在甲方行政區劃內成立公司開展經營活動。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通過該種招商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畝數每年不得低于 畝。
2.3廠房出售方式招商服務:自甲方新區產業(南側,西側,北側、東側)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乙方通過銷售廠房形式完成招商工作。
2.4廠房租賃方式招商服務:自 新區產業園(南側,西側,北側、東側)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乙方通過廠房出租方式完成招商工作,租賃廠房項目面積每年不得低于 平方米。
2.5本協議第2.3條、第2.4條約定的通過廠房出售、廠房租賃方式完成招商工作的具體起始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目標任務書確認,目標任務書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委托期限
3.1委托期限1年,自2022年__月__日始至2023年__月__日止。
3.2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約定委托事項后可按照甲方需求續簽合作協議,具體期限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轉委托
本協議項下的委托事項應由乙方及乙方的項目公司親自完成,不得轉委托。
第五條 委托費用標準及結算方式
5.1委托費用結算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項下產生的全部委托費用,均由乙方項目公司收取。
5.2年固定服務費用標準
年固定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超出本協議第3.1條約定委托期限后,此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5.3招商引資績效獎勵標準
5.3.1土地使用權出讓績效獎勵
獎勵標準:乙方招引的企業成功以招拍掛等形式取得甲方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中確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畝數× 萬元/畝×5‰(不包含房地產項目)。其中:若乙方招引的為高新技術、瞪羚、科學進步獎、世界500強、國內500強、主板、科創板上市企業(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獎勵標準按企業投資計劃書中固定資產投資額(萬元/畝)×5‰(持相關證書)計算。
5.3.2廠房出售績效獎勵
獎勵標準:廠房出售合同價格總額×3%。
5.3.3廠房租賃績效獎勵
乙方根據甲方所制定的租賃政策,獎勵標準:租賃廠房月租金總額×2。
5.4結算方式
5.4.1本協議第5.2條約定的服務費用分六次支付:
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30日內支付¥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于協議生效第四個月的30日前支付¥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于協議生效第七個月的30日前支付¥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于協議生效第十個月的30日前支付¥ 元(大寫:元整);于協議生效第十二個月的30日前支付¥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在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委托期限內,完成本協議第2.2、2.4條委托事項后30日內支付¥ 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5.4.2 土地使用權出讓績效獎勵的支付
招商引資項目方與甲方簽訂投資協議后,甲方在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1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招商引資項目方通過合法手續競得土地使用權后,甲方在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1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土地開工建設后,甲方在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1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項目投產運營(經營主體開業及取得營業執照)后,甲方在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1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
5.4.3廠房出售績效獎勵的支付
招商引資項目方與甲方簽訂投資協議后,甲方在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2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項目方在繳納廠房購房款或在銀行發放按揭貸款后2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2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部分;項目投產運營(經營主體取得營業執照并開業)后,甲方在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2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
5.4.4 廠房租賃績效獎勵的支付
招商引資項目方與甲方簽訂投資協議后,甲方在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3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項目方在繳納第一次房租后2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3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20%部分;項目投產運營(經營主體取得營業執照并開業)后,甲方在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5.3.3條約定的獎勵總額的 %;剩余 %,甲方在乙方完成本協議第2.4條約定租賃廠房面積的70%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支付。
5.5 乙方收款信息:
賬戶名稱:
開 戶 行:
賬 號:
5.6乙方應在付款日前十五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當期等額專/普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期款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甲方對乙方招商引資項目(企業)的準入擁有決定權。
6.2甲方有權對乙方招商引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6.3甲方授權乙方,在不損害甲方權益的前提下,合法合規地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項目標志、甲方文字及音視頻資料等進行招商宣傳,并授權乙方在法律法規及甲方允許范圍內以甲方名義開展招商工作。
6.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成委托招商事項所需的相關信息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產業園區的基本情況、優惠政策、各個載體的各種參數指標、招租出售價格、預售證、付款方式、、押金情況、水電計數方式等,并保證其真實、合法、準確。
6.5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重點企業優惠政策需求時,甲方需及時給與反饋。
6.6甲方為乙方招商引資工作提供便利,在甲方區域內提供1-2間辦公場地,辦公工位、網絡等基礎設施,供給乙方開展委托事項使用。
6.7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推進客戶談判、對接、考察、拜訪等相關招商引資工作。
6.8甲方按本協議第五條約定向乙方支付招商引資費用。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7.1組建招商引資工作專項團隊,負責本協議約定的招商引資工作。
7.1.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組建不少于8人(其中1人為乙方項目負責人)的團隊開展工作,與本協議第5.4.1條同時履行。
7.1.2工作團隊負責并完成本協議約定的甲方委托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產業研究、企業資源梳理、項目工作總結、上級部門工作匯報資料編制、落戶企業一站式服務、招商引資綜合事項協調督辦、月點評考核事項、政務服務工作、企業領辦、代辦、幫辦等工作。
7.1.3團隊成員均為乙方員工,與甲方不存在任何法律關系。乙方應按照《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與團隊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等,并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如團隊員工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勞動/勞務糾紛以及任何人身損害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2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名義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開展招商引資工作,期間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形象的行為,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保證信息提供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不涉及侵權和商業機密,否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3乙方開展并完成相關招商引資工作,同時接受甲方的監督,建立任務指標體系,細化任務、明確工作團隊、嚴格考勤制度管理,及時完成項目對接、考察、談判、簽約等工作。
7.4乙方應按本協議要求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以文字、口頭匯報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進行招商引資成果匯報。
7.5若乙方在協議第3.1條約定的委托期限屆滿后,未完成本協議第2.2、2.4條約定的委托事項,在甲方提出延期服務需求時,乙方需無條件延長服務期,甲方無需再支付本協議5.2條約定的年固定服務費用。
7.6乙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收取本協議第5.2、5.3條約定的招商委托費用。
7.7乙方制定的各項招商引資策略及引進的招商企業,需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報備,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落地。
7.8為避免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出現與甲方在談項目重復等現象的發生,乙方需及時將在談項目以《在談項目信息表》形式向甲方報備,如有沖突發生,甲方應及時反饋給乙方。
7.9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編寫產業環境、招商引資成果、打造營商環境等工作匯報,必要時根據甲方要求,共同向甲方上級部門匯報。
7.10乙方所參與開發建設的園區不屬于本協議委托事項范疇,甲方無須按照本協議第5.3條向乙方支付獎勵。
7.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向招商引資項目方收取定金、意向金等費用。
7.12乙方不得在甲方未授權的情況下以甲方名義與招商引資項目方簽訂任何協議。
7.13乙方在招商引資過程中不能超出甲方的授權范圍,不得未經甲方同意向招商引資項目方做出承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違約而受到的實際損失(包括訴訟費、評估鑒定費、律師費等維權費用),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條 商業保密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委托服務過程中,獲取的任何未公開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技術、產品計劃、獎勵政策、、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程序等),均構成商業秘密。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秘密。任何一方從對方處獲得的信息,除用于本協議約定招商引資事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該等信息;且雙方應確保雙方工作人員履行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協議簽署之日至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兩年內。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國家政策、法律調整等政府行為和地震等自然災害、罷工騷亂等社會異常事件。
10.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則任何一方有權在合理期限內通知對方解除協議,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任何一方均應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解除及終止
11.1若乙方在本協議3.1約定的期限內,未完成本協議第2.2、2.4條約定的成果目標,乙方構成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但經雙方同意按本協議第7.5條約定延續一年,雙方權利義務按本協議延續一年,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11.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開展委托事項或開展委托事項與本協議約定不符長達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協議約定的合作內容無法開展,視為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1.4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終止協議。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2.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補充協議,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由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雙方簽訂目標任務書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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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乙方: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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