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聘用用工合同—雇傭聘用用工合同怎么寫
2023-12-29 17:32:08
在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時,以下這些問題要注意!!
一、與個人勞務、承攬及雇傭的區別:
1.非全日制勞動者與單位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個人勞務、承攬,勞動者“出售”的是“勞務”或“勞動成果”,雙方并非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2.單位在不同關系下的責任:
(1)個人承攬不存在雇主責任。
(2)個人勞務會承擔雇主責任(但可能因為個人原因而減輕單位責任)
(3)非全日制用工,單位承擔工傷責任。
二、勞動法的特別適用
1.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一人可與多家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同時工作時間、最低工資、工傷需要遵守勞動標準。
2.并非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但最好有書面合同或其他書面形式確認雙方關系。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內容較簡單,合同形式無需復雜。雙方出現任何爭議,往往通過離職來解決。
三、主要條款的注意事項
1.工作時間:平均每天不能超過4小時,累計每周不能超過24小時。
2.試用期:不能約定試用期。
3.報酬底線: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4.報酬結算周期:《勞動合同法》第72條第2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5.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只需要繳納工傷保險,其他保險由勞動者自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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