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飯店轉讓合同范本,小飯店轉讓合同怎么寫
2023-12-30 15:35:52
本報記者 劉巖
接手飯店后經營虧損,反悔想找原店主解除合同,是否得到法律支持?近日,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合同糾紛。
2021年5月,于某與尹某簽訂《飯店轉讓合同》,約定將尹某經營的某民族特色烤肉店以27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于某。于某支付轉讓款后一直正常經營。2022年1月,因經營者不是該少數民族,“民族特色飯店”被摘牌。于某認為這將導致其無法正常經營,且尹某在轉讓時沒有提醒自己會出現這種情況,遂將尹某訴至綠園法院,請求判令解除雙方合同,返還轉讓款及利息。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簽訂的《飯店轉讓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合同簽訂后,原、被告雙方均各自履行了合同義務,原告實際經營飯店至今。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民族特色”未有詳細約定。相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收回飯店的“民族特色”牌匾,不屬于被告的違約行為。原告庭審中提供的證據也不能證明被告存在其他根本違約行為,故原告主張解除與被告之間的飯店轉讓合同并返還轉讓款及利息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于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一定要充分考慮,提前預判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對可能出現爭議的問題要在合同中進行詳細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