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一般是老板什么人;監事是什么職位,要承擔什么責任
如果這個股東擔任了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下,這個股東就不能再兼任監事了,但不是因為股東不能擔任監事。在公司規模不大、人員較少,尤其是不設監事會只設一名監事的情況下,監事通常都是由股東來兼任的。
網友咨詢:
股東能成為監事嗎,成為監事有什么條件?
北京璞和律師事務所胡新帥律師解答:
股東可以做監事。如果這個股東擔任了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下,這個股東就不能再兼任監事了,但不是因為股東不能擔任監事。在公司規模不大、人員較少,尤其是不設監事會只設一名監事的情況下,監事通常都是由股東來兼任的。監事是股東之下、經理層之上的公司管理者。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公司的監事就是可以行使監察權的人,此人不僅可以監事公司的普通員工,還可以對公司的高層人員也是可以起到監督的作用,但前提也是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實施,如果做出任何違法的行為同樣也需要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公司監事需要什么條件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但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成為公司的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北京璞和律師事務所胡新帥律師解析:監事,是指的公司中常設監察機關中的成員,主要的職責是檢查公司的財務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根據公司法規定,在公司設立監事會的情況下,必須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因此經常有人會誤認為監事不能是公司的股東。 但事實上,公司法中并未有這樣的規定,而且在公司規模不大、人員較少,尤其是不設監事會只設一名監事的情況下,監事通常都是由股東來兼任的。
公司法對于監事的身份要求僅僅只是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也就是說如果這個股東擔任了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下,那這個股東就不能再兼任監事了,但不是因為股東不能擔任監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胡新帥律師簡介
胡新帥律師,北京璞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具有精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豐富的法律執業經驗,辦案中善于對證據的收集和把握,對于案件中的疑難問題有獨特視角和邏輯思維,善于解決問題更看重實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