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企業管理制度的構成要素
企業管理是確保企業運營順暢,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過程,其管理的重要綱領包含九大要素。”人事物“是企業管理的核心關系體系要素,也是最可控的要素,三者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只有做到全面性的考慮和有效協調,才能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責權利“則是企業管理的行為機制要素,三者的關系即相輔相成、相互制約、又相互作用,在企業既定條件下,“ 責權利”的機制關系是決定企業活力大小、經營好壞和效益高低的關鍵因素;“進銷存”(供產銷)也稱購銷鏈,是企業管理的效益體系要素,是指企業管理過程中采購(進)—入庫(存)—銷售(銷)的動態管理過程,其作用和意義是幫助企業去改良并實現良好的運營管理,提高效率和盈利能力。
一:人 (管人)
定義:
1)人: 是指企業中的員工,是企業管理的具體執行者。
2)管人: 可解釋為管理“人”的行為;其中涵括“思想”和“行為”,而行為通常被思想所決定,所以管理的最終指向是落實到人的“行為”管理。
人的行為準則是直接影響作業效率和作業成果的最大和最直接的因素。特點是可控性高,易于控制。但人因素管理同樣存在著難點,就是可以控制人因素的范圍,卻難以控制人因素的持續性。
制約“行為”的發生可以分為三個因素:
1)意識
2)技能
3)標準
所以對于 ”人“ 的管理可以通過以下幾個要素進行約束和規范管理:
1)崗位素質要求
2)標準化作業
3)技能培訓
4)檢查考核
5)激勵制度
6)溝通協調
二:事 (管事)
定義:
1)事:是指企業中的任務、目標、計劃等,是企業管理的具體實施的手段,是方法與方法的合理結合以確保事情的順利完成。
2)管事:可以理解為管理”事“的結果,其本質上就是執行力的管理。
對”事“的管理特點是可控性強,難度大。其存在的難點是如何通過有效管理和嚴格的控制去保證事情達到所預期的效果。
管“事”的執行原則:企業對“事”的管理一定要貫徹PDCA循環原則的要求,對“事”要形成計劃、實施、檢查、處置的完整閉環。
1)計劃
2)實施
3)檢查
4)處置
三:物 (管物)
定義:
1)物:是指企業中的物資、設備、工具等,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是產品、服務成功的基礎保障。
2)管物:可以理解為管理“物”的狀態。
建立優質的閉環管控系統,可以有效的最大限度的防止資源浪費、優化資產結構,其特點是不可控要素,較難控制和把握,國內有較多的中小型企業在“物”的管理中,浪費較大,其原因就是在對“物的狀態”的管理沒有做到有效的實施,形成在“生產和存儲”的過程中產生產品(物料)受損、污染、變質、丟失等問題。
企業管理中“物的狀態”可以劃分為三個層面:
1)物的存在狀態:
2)物的防護狀態:
3)物的賬目狀態:
改善“物的狀態”的管理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建立標準
2)完善臺賬
3)監控物流
4)規范操作
5)定期盤點
6)檢查審核
小結:其三者關系體系中的管理的基本原則和要素
1) 公平原則:公平是競爭的條件
2)競爭原則: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
3)標準化原則:公平競爭需要科學的標準和方法
4)責任制原則:是指通過一定的程序,按照工作崗位明確員工的職權范圍及其相應的義務與工作標準,委派
四:責 (定責)
定義:
1)責: 一是分內應做的事(職務上所對應事物應執行和承擔的義務,二是未執行好自身分內的事物而產生不良后果所應當承擔的責任或強制性的義務責任。
2)定責:可以理解為制定責任,這里指對特定的(人事物)制定相對應的標準化、規范化的責任范圍和規則(其中包括角色責任、能力責任、義務責任和原因責任)。
a: 角色責任 指相同角色共性的責任范疇(在角色共性規則下應做的和必須做的事情)
b: 能力責任 指的是超出共性角色任務要求的責任表現,具有鮮明的價值性(可以理解為共性責任+能力做的事情)
c: 義務責任:指的是不在角色責任范疇內的責任(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d: 原因責任:由原因直接導致的責任(根據不同的原因呈現會導致承擔不同的相應的角色責任、能力責任和義務責任)
定責的執行標準原則為:
1) 公平原則:權利義務要公平
2) 平等原則:責任、權力、利益分配要平等
3) 責權利統一原則:責權利為一體的規范化定責(責權利明確清晰,有具體的責任內容、權力范圍和利益大小)
五:權 (定權)
定義:
1)權:是個人職務范圍內所能支配的權力,包括對人和物的支配權和管理權,是企業賦予主體(個人或團體/團隊)可支配(限定)公共價值資源的一種資格。
2)定權:可以理解為規范 ”責任和責任人“ 的責任范圍的權力。
定權的基本原則和要素:
1)相符性原則:
2)平衡性原則:
3)明確性原則:
六:利 (定利)
定義:
1)利:是主體因為“勞動付出”所獲得的利益回報,其包括物質、精神、工資、福利、名譽等多方位的輸出
2)定利: 可理解為根據主體 ”勞動付出“ 和責權范圍制定相應與之相符的利益回報機制。
定利的基本原則和要素:
1)公平性原則:
2)合理性原則:
3)激勵性原則:
在三者的行為機制關系中,需要做到責權利(責任、權力、利益)為一體的責任承擔制,顧名思義就是責任者既是責任承擔者又是權力擁有者和利益享有者。反之,如果責權利之間失去平衡或可監管性,整個行為機制體系將進入失控狀態,對企業將造成一個難以挽回的損失。
1)責權關系
a: 責>權:只責不權意味著責任人不可能真正去履行其責任, 并且預示著成為充當替罪羊或犧牲品的一個角色的結局
b: 責<權,其結果就是會導致責任者易于濫用權力,造成損害他人利益
2)責利關系
a: 責>利:將會導致一種現象和結果,責任者消極對待責任、甚至逃避責任。
b: 責<利:同樣會造成責任人對責任的怠慢,失去積極性,這種打擊的直接承受對象是其相互“左鄰右舍”,其反作用是直接導致人人不作為。
責權利狀態關系解析:
1)利益 A成員責利關系=B成員責利關系:這是一種最理想的合理狀態
2)A成員的"責利比值">B成員的"責利比值":至少對于A成員來說是不公平的;即在A、B承擔相同責任的條件下,A所獲得的利益要大于B;或在A、B所獲得的利益相等的條件下,A所承擔的責任要小于B。
這種狀態下,在同一團體內部,由于責、利既定,此時A多獲利,必是B獲利少,A少擔責任,必是B多擔責任。這直接導致團體失去積極性,這時,只有對AB的責利比值進行從新調配,比如對B提高分子 利益或降低分母 責任,對A同理。
3)甲成員的"責利比值"<乙成員的"責利比值":這種狀態將第二種情況的甲與乙換位即可。
統一的"責利比值"是將各成員的利益和責任分別匯總,用團體的利益總量與責任總量相比而得出,即團體的責利比值=團體的利益總量/團體的責任總量。
小結:其三者在管理中的基本原則和要素
1)責任和權力的分配:企業應該明確每個崗位的責任和對應的權力,并進行合理的分配,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應清晰并根據自身的能力和職責支配和履行相應的權力和責任。
2)責任和權力的統一:企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權力和責任要保持一致,責任和權力相輔相成。
3)建立監督機制:企業應該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以確保員工合理使用自己的權力和責任。
4)可促進團隊合作: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應該有助于促進團隊合作。
5)擬定科學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管理機制:其中包括明確組織目標和價值觀、確定管理范圍和職責、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建立公正的獎懲制度、塑造團隊精神、可持續改進和評估和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
6)培訓和發展:企業應該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培訓和發展機會,以幫助他們提高技能和能力,更好地履行職責。
七:進 (控進)
定義:
1) 進:指根據對市場的預備輸出存量采購的動作,其包括詢價、采購到入庫與付款的全過程。
2) 控進:明確采購的定位、目標、節奏,根據實際需求進行合理的管控。
對于“進”的管控準則:
1)目標明確化:包括品的定位、價的定位、量的定位和時間的定位等
2)財務清晰化:有明確清晰的財務用途和根據
3)流程簡易化:簡潔易懂、易操作的管理流程
八:銷 (控銷)
定義:
1)銷:是企業通過市場市場交易而獲利的過程,其包括報價、銷售到出庫與收款的全過程。
2)控銷:意指通過對目標的析解和分配,制定相對合理的銷售目標、銷售利率、銷售周期、銷售渠道、銷售方式等以達到銷售目的的全過程。
對于“銷”的管控原則:
1)目標清晰化:有明確的目標方向和目的
2)計劃明確化:有明確的要到達目的的方針方案
3)實施精確化:目標方向把控、目標利益把控和目標節點把控。
九:存 (控存)
定義:
1)存:是企業對內“生產運動”的全過程。指除入庫之外,包括領料、退貨、盤點、損益、借入、借出、調撥等影響庫存數量的動作。
2)控存:意指通過對(銷售)目標的解析和市場的(動態)波動和市場現狀,做出一系列有效動作的調整和管控的過程。
對于“存”的管控原則:
1)賬目清晰化:一目了然的,有依有據
2)數據精準化:建立于清晰賬目的基礎上,必須做到精準的數據對應,只有精準的數據反饋,才能制定出精準有效的管控方案
3)流程簡易化:簡化操作流程、只有簡潔容懂、易操作的流程才能有效提高企業效率,創造效益。
進銷存效益管理系統其實是一個“數據”應用系統,是根據企業需求,解決企業賬目婚禮,庫存不準,信息反饋不及時等問題的誕生,其目的在于幫助企業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幫助企業老板實時全面掌握公司業務,做出及時準確的業務決策。
其作用及意義:
1)節約企業資源: 幫助企業實現庫存的合理控制;
2)改變工作方式: 銷售的精細化管理和供應鏈的優化;
3)提升企業效率: 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和盈利能力;
為企業提供了重要的決策依據,幫助企業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利用數據的分析和應用,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