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商鋪合同怎么簽合同、轉租商鋪協議書范本
許多人在做生意、找店、簽訂店鋪租賃協議時,最怕被不良出租人欺騙,這時我們就需要了解一些租鋪常識。
那么,我們在簽訂商店租賃協議時,應該注意哪些細節呢?商店的租賃期限通常是多長時間?門面租賃的主要稅費是什么?
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簽訂店鋪租賃協議時,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1、出租人的主體資格
房屋是不動產,房屋出租人必須具有房屋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如果是所有權人,應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如果是使用權人,應有合法的租賃憑證及允許轉租的書面證明。另外,如果是數人共有的房屋,還須經過共有人書面同意。
2、房屋的用途
租賃商鋪簽合同時必須確認房屋租賃的用途。比如租賃房屋開服裝店必須為商業用房,否則將會影響營業執照的辦理。
3、租賃期限
一般的租賃期限都簽5年。租不到這么長時間的話可以轉讓,還可以擁有一筆價格不菲的轉讓費。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為二十年。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視為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雙方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仍不得超過二十年。
4、裝修補償
租賃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出租房屋是否可以裝修;雙方應約定,在租賃期結束或因其他原因解除租賃合同后,如何對裝修過的商鋪進行處理。在未對裝修店鋪的處理方式作約定的情況下,若出租方違約,致使租賃合同解除,出租方應對承租方進行賠償;若承租方違約,承租方應對出租房進行適當補償。
5、轉租房屋
在商鋪經營狀況不佳時,可能會涉及商鋪轉租的問題。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若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租賃合同登記
在租賃合同成立后,合同當事人應將租賃合同送至當地房管部門登記備案。沒有進行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亦是有效合同,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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