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庫出租合同-小區車庫出租合同協議免費
**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地下車位管理服務協議
甲 方:**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乙 方:,公民身份證號:,
車位號:,聯系電話:
為確保廣大業主及物業使用人良好的停車秩序,妥善管理地下停車位,根據相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下車位(包括車庫,下同)有償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管理服務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 收費標準:雙方同意,車位管理服務費按照 元/個?月的標準執行。
2、 交費期限:車位管理服務費按年交納,即甲方每次收取12個月的管理服務費。乙方應自建設單位確定的物業交付日之次日起,依照本協議相關約定,向甲方交納車位管理服務費
3、交費方式: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以現金、刷卡、轉賬、微信等方式形式全額繳納車位管理服務費用,甲方出具相關收據。
4、 服務期限:至《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止。
二、車位管理服務費用的構成(不包括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車庫通風、照明、排污泵等設備電費,水費及耗材更換費用。
2、 車庫保潔及垃圾清運費用。
3、 車庫道閘管理系統、監控系統、消防系統的運行維護費用。
4、 秩序維護費用。
5、 管理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及甲方應繳納的稅費等。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車庫物業管理制度及規定。
2、 甲方對車輛進出秩序及車輛停放秩序進行管理,并對地庫內的各項設備設施進行維護與管理,提供車庫區域內的保潔服務。
3、 甲方負責建立健全車位檔案及其它相關資料。
4、 甲方應制止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車位使用管理規定及《業主手冊》內相關內容的行為。
5、 甲方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車位管理服務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車輛在地下車庫內行駛、停放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條款及地下車庫管理規定。
2、乙方應自覺保持車庫內的清潔衛生,不得在車庫行車通道上停車或在車庫內沖洗、修理車輛。同時,為維護地下車庫的功能及整體美觀,乙方不得在車位上堆放雜物,不得在車庫內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險品,不得私自搭建其它建筑物、構筑物,禁止改變其使用功能。
3、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車庫工作人員,維護好車場秩序和車輛管理,不得占用他人車位或已標明車牌號的固定車位。停車時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車位標線以內,不得停放在兩個車位之間或行車通道上,更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若因乙方不小心駕駛對車庫內及小區一切公共設施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為甲方的行為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對案件進行協助調査處理。乙方停泊車輛后,應妥善鎖好車輛的門、窗,不得將貴重物品存放在車內,若發生車內物品丟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若因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致車輛損毀或滅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若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乙方未及時告知的,甲方有權拒絕車輛停放。同時為方便管理,乙方所使用的車位轉租給小區內其他業主的,必須前往服務中心進行登記備案,但不得將車位轉租給本小區以外的人員。
6、 乙方應依據本協議及時向甲方繳納本車庫的車位管理服務費用。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繳納車位管理服務費或拒絕交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萬分之四繳納違約金。
五、其它約定事項
1、 在本物業管理范圍內,業主與業主(或與使用人)之間發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屬于民事糾紛的可請甲方進行調解,調解協商不成的,業主可用法律維護其自身的合法權利。
2、 甲乙雙方均有通過合法手段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
3、 如遇政府對車位停放收費標準調整,甲方有權按新標準進行調整。
4、 如因洪水、地震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致本協議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5、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簽字):
日期: